第六届“全国维护职工权益杰出律师”名单今日公示
10位拟表彰人选接受社会监督
本报北京12月6日电 (记者郑莉)第六届“全国维护职工权益杰出律师”评选活动已确定拟表彰人选,名单于12月7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本着公平公正、优中选优的原则,评选活动领导小组从各地推荐的63名符合条件和推荐程序的律师中,遴选了10位热心职工维权事业、维护职工权益业绩突出的拟表彰人选。
第六届“全国维护职工权益杰出律师”评选表彰活动由中华全国总工会、司法部、中华全国律师协会联合开展,旨在进一步展示我国律师在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特别是在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化解过剩产能中关注职工、心系职工、服务职工的精神风貌,弘扬律师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法治、扶危济弱助困、匡扶公平正义的职业道德风尚,激励更多的工会公职律师和社会律师积极投身职工维权事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为推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作出应有贡献。
杰出律师评选工作于今年6月启动,设置组织推选、资格审核、业绩考察、社会公示、评议审定等阶段。工会公职律师,在工会法律援助服务机构、职工帮扶中心等任职或兼职的律师,以及办理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案件的社会律师均有资格参加评选。据全国总工会法律工作部有关负责人介绍,相比往届,今年评选工作增加了专家推荐和实地考察环节,以确保评选活动的客观公正和所评律师的先进性、代表性、示范性。评选活动领导小组从全总法律顾问委员会委员中邀请10名专家,根据候选人事迹材料推荐10名建议人选,并作为确定杰出律师正式候选人的重要参考。与此同时,评选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组成多个考察组,对候选人进行实地考察、走访,确保其事迹真实可靠。
目前,拟表彰人选正式名单和主要事迹已在工人日报公示,各界公众对拟表彰人选参评资格如有异议,可在12月13日17时前,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或信函等方式向评选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当选者一经审核确定,将由全国总工会、司法部、全国律协授予“全国维护职工权益杰出律师”称号。
(公示内容详见本报今日第7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