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独生子女护理假”规定施行满3个月
15天带薪护理假 8成受访者不知道
本报讯(记者吴雪君)随着我国逐步进入老龄化社会,对于夫妻两人均为独生子女的“421”家庭来说,要照顾双方父母,担子更重。针对这一现状,海南省于9月1日起正式施行《规定》。《规定》要求,独生子女在照顾因病住院治疗且年满60岁的父母时,可以凭借独生子女证及父母住院治疗的单据等材料,依法向用人单位申请“独生子女护理假”。用人单位应当支持其子女进行护理照料,并给予每年累计不超过15天的护理时间,护理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然而记者走访调查发现,8成受访者并不知道有此假。多数人不清楚“独生子女护理假”。
海口市民陈先生是事业单位职工,今年40出头,他和妻子两人都是独生子女。一个多月来,陈先生的母亲因腰椎间盘突出,必须住院动手术。“虽说请了一位护工,但很多事情还是需要我们做儿女的操心。”陈先生说,他只得请了一个星期的公休假,和妻子轮换着照顾老人,还在上小学的儿子只能托给岳父岳母照管。当记者问起是否知道独生子女15天带薪护理假时,陈先生称并不了解。“我只知道一年有10天的带薪休假,现在用了大半,家里有别的事情,就只能请事假了。”陈先生说。
随后,在记者随机调查的30名海口市民中,有24人不知道“独生子女护理假”这项规定;还有2人表示听说过,但没有具体了解;仅有4人通过新闻报道等途径清楚了解这项规定,但没有申请过。而记者又联系了多家单位的人事部门负责人,其中大多数人表示不知道该项假期。
走访中,不少市民表示担忧,政府出台规定,为独生子女“松绑”,可规定是否能真正落地,让广大职工受益?事实上,此前人社部曾做过调查,目前带薪休假的落实率仅有50%。在带薪年假尚难全面落实,甚至周末双休都无法保障的现实下,不少市民认为,“独生子女护理假”很可能又会成为“空头假期”。
海南省老龄办副主任符运炜表示,“独生子女护理假”有法律依据,符合规定的人群有权依法申请。“一旦独生子女在申请该假遭到用人单位拒绝时,可以依法申请人社及劳动部门介入协调。” 符运炜表示,职工请假所产生的岗位空缺是不能忽视的问题,相关部门应出台与“护理假”挂钩的补贴政策,减少企业负担,让更多企业愿意执行该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