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标制修订程序进一步完善
《工人日报》(2019年05月15日 04版)
本报讯 (记者蒋菡)记者近日从市场监管总局获悉,为了营造更加公开透明的标准制修订环境,市场监管总局标准技术司进一步修改完善了国家标准制修订程序。
据悉,针对社会反映的国家标准申报难问题,赋予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从制修订系统提报国家标准项目的权力,对于获得5名及以上委员支持的项目,就必须进行处理并由全体委员会审议投票,进一步畅通了社会各界参与国家标准制修订渠道,保证标准计划来源更加广泛,立项更加公开。
针对标准制修订过程公开问题,建立公开征求意见平台。在国家标准征求意见阶段,起草单位除原有的征求意见渠道外,还应通过制修订系统对外征求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