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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 2019年12月27日 星期一

跨域立案,让公众享受司改红利

史奉楚
《工人日报》(2019年12月27日 03版)

据《工人日报》12月26日报道,跨域立案已在全国中基层法院全面实现。在最高人民法院25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最高法立案庭相关负责人介绍,自今年7月启动跨域立案服务改革以来,截至12月23日,全国法院共提供跨域立案服务19471件。随着人民法院跨域立案改革的全面铺开,人民群众可以在任何一家中基层法院获得与管辖法院同品质的立案服务。

跨域立案就是让当事人通过就近的法院向对案件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相关立案材料,实现就近立案。这一看似不起眼的改革,将极大地减轻当事人的诉累,让人们获得更加优质的司法体验和制度红利。

法院受理案件需要遵守管辖原则,即对案件有管辖权的法院方可有权受理案件并处理纠纷,否则就属于程序违法。但随着经济发展和交通便利度的增加,人们流动性随之增大。加之随着互联网的发展,人们之间的纠纷也呈现出多样化趋势,纠纷的发生不再局限于之前的熟人、邻居之间,也可能发生在互不认识的陌生人之间。此类纠纷形成诉讼进入法院后,自然也应遵照管辖规定,由享有管辖权的法院审理。

问题随之而来,如果要求当事人自行到远在千里之外的法院立案,定然会增加其交通、误工等支出。如果要求当事人通过邮寄方式立案,则难以查清其身份及诉讼材料的真伪,且其邮寄的诉讼材料未必齐全,可能导致无法立案等情形。这无形中增加了当事人诉累,特别是一些案件标的额可能只有几千元,要是从居住地到受理案件的法院来回奔波几次,支出可能已经达到了标的额的一半。

“官司是否胜诉还没有眉目,支出已经占了大半”的局面无疑会让当事人倍感疲惫。甚至可以说,当支出过多而标的额过小时,胜诉的意义已经不大,还能让本来就纠结于官司的当事人满腹怨气,对司法公正产生怀疑。这显然不是建设法治社会的应有之义。

只有尽最大限度降低维权成本,提高违法成本,方能让人们更加尊重规则,通过诉讼途径解决纠纷而非借助其他渠道维护权利。

借助于互联网优势的跨域立案,显然轻易地化解了这一梗阻在当事人诉讼道路上的一大障碍。根据跨域立案的相关流程,当事人只需携带立案所需材料到就近的法院提交申请,即可完成立案工作,由千里之外的法院受理该案。法院与法院之间的对接,数据的隔空传输,极大地减轻了当事人的奔波劳累。这无疑是对“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的生动实践,让当事人在诉讼活动中感受到更优质的体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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