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延续实施部分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
《工人日报》(2021年11月19日 05版)
本报讯(记者钱培坚 通讯员罗菁)为进一步强化就业优先政策,近日,经上海市政府同意,上海延续实施部分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
其中,继续实施以工代训政策。对该市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离校两年内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并开展以工代训的,对受疫情影响但仍为职工发放工资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困难企业组织职工以工代训的,可按相关规定,继续实施企业新吸纳劳动者以工代训补贴和受疫情影响困难企业以工代训补贴政策。
同时,继续实施困难人员培训生活费补贴政策。根据上海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相关规定,该市户籍就业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成员参加培训期间,按该市当年度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再给予生活费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3个月,原则上每人每年享受1次,且不可同时领取失业保险金,该政策受理期限延长至2021年12月31日。
对获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劳动者,实施技能提升补贴。劳动者参加经上海人社部门备案的社会培训评价组织或企业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机构按规定组织实施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取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且证书信息在上海市人社局官方网站中可查询的,自今年5月1日起,可按规定申领职业技能提升补贴。
此外,按规定落实好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畅通灵活就业线上线下缴费渠道,为灵活就业的劳动者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提供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