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创新:
从平台激励到股权激励
近日,中铁第六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隧道院申报的技术创新成果《内河沉管隧道建设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获评第六届全国职工优秀技术创新成果二等奖。
隧道院该项创新成果第一完成人贺维国说:“我们正在推动世界沉管隧道相关标准的制定工作,在世界舞台上发出中国在沉管隧道领域的专业声音。”
记者了解到,贺维国这一创新成果的取得与企业多年来持续不断激励员工创新密不可分。
中铁六院作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每年投入科研经费9000余万元,大力构建“产学研用一体化”创新驱动平台,形成了科研开发全过程全覆盖的科技激励机制和科技倾斜政策。
企业先后组建了天津市轨道交通供电系统技术工程中心、天津市隧道设计及安全评估企业重点实验室、天津市企业技术中心、中国中铁智慧城市研发中心、中国中铁地下空间研发中心、北京市院士专家工作站等创新研发平台,拓展了企业创新发展的空间。
平台就是舞台。创新驱动平台成为了广大员工发展自我成就自我的大舞台。多年来,贺维国技术创新团队以国家需求为号角,以原始创新为阶梯,负责或参与了我国数量占比70%以上的沉管法隧道建设,主编完成了我国首部沉管隧道国家设计规范,建立了完善的内河沉管隧道技术标准体系,极大地推动了我国沉管隧道技术快速发展。
值得关注的是,记者在天津市相关企业的走访中了解到,企业激励员工创新的手段正在从提高薪酬激励、科研奖励激励、事业发展平台激励到股权激励、期权激励转变。
2018年,天津中环集团在上市公司中环股份开展股权激励,成为天津市首家实施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国有企业。股权激励把核心骨干的责权利与企业发展紧密联系,薪酬与企业效益和个人绩效紧密挂钩,使骨干团队与企业形成利益、事业和命运“共同体”。
今年6月,中环股份发布公告称,公司实施股份回购,并在此基础上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期权激励计划。
中环股份表示,此番举措旨在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及子公司核心业务(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经营者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
目前,天津市有关部门正在积极推进市管国有企业岗位分红、项目分红或股权激励,进一步激发科技人员的积极性,以加大对科技创新、转型发展的支持力度。推进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力度,充分研究政策,鼓励企业管理层和核心骨干持股,建立更加密切的经济利益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