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要保障员工生活,又要让经营困难的公司获得喘息时间
疫情下,企业分期支付10名员工欠薪
本报讯(记者刘友婷 通讯员吴文彬)受疫情影响,部分小微企业无法营业,没有利润,却还需要支付房租和员工工资。面对困境,有企业选择“弃车保帅”,导致员工被辞、工资拖欠等不少劳动(务)纠纷频频发生。3月28日,广东深圳罗湖法律援助处办理了一起典型的疫情形势下的劳动纠纷案。劳动仲裁调解下,10名员工同意企业分期支付所有欠薪,实现企业与员工双赢。
据了解,龚某等12人均系外地来深务工人员,在罗湖区某美容美发公司工作。因受疫情影响,2020年2月,该公司的美容美发店面停业,无法正常支付龚某等人的工资。
12名员工因拿不到工资,生活费没有保障,交不起房租,生活陷入困境。同年4月,他们到罗湖区法律援助处申请法律援助,援助处指派杨福荣律师承办该案件。
杨福荣与龚某等人多次沟通,了解到受援人没有劳动合同原件、工牌和其他劳动者证言证据,工资非公司银行账户支付,无社保记录,与公司的劳动关系很难得到确认。受援人追讨的欠薪大部分为提成工资、奖金,只有员工自己记录的工单,真实性很难得到认可。
面对证据不完整、劳动关系难确认、案件不受理或败诉的困难与风险,杨福荣经反复考量、深入研究,最终确定了劳动仲裁请求项目:一是要求确认劳动关系;二是要求公司支付正常工作时间工资、提成工资、奖金;三是要求公司支付双倍工资差额。
公司收到仲裁申请书后,迫于可能承担巨额支付义务的压力,表示愿意派人出面协商解决欠薪问题,但表示目前确实现金流紧张,无法一次性支付所有欠薪。如果受援人不接受分期支付欠薪,公司只能将店面转让他人经营或关门倒闭。
疫情之下,不管是企业还是个人都陷入艰难困境。
杨福荣决定,不仅要帮助员工取得欠薪,使员工的生活得到保障,也要使因受疫情影响陷入经营困境的公司获得喘息时间,使其避免因现金流断裂而倒闭。
调解期间,杨福荣与受援人代表进行了反复沟通,深度剖析案件,如果不接受调解,双方的劳动关系、欠薪的事实与金额无任何证据,案件存在极大败诉的风险。如果双方达成调解,可以要求仲裁委制作调解书,欠薪的事实及金额得到司法确认,追讨报酬方可得到法制的保障。经分析情况、统一认识,龚某等人充分理解仲裁与调解的利弊,并一致决定接受调解。
经过长时间的沟通调解,案件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调解:门店要恢复营业,2人撤诉回店上班,其他10人接受公司分五期支付所有欠薪。
该案件于3月28日结案,12名受援人对案件的结果非常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