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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 2022年06月13日 星期一

【工作研究】充分发挥工会在基层治理中的桥梁纽带作用

张鹏
《工人日报》(2022年06月13日 07版)

●观点

工会组织作为基层治理体系中的要素和环节,要找准发力点、把握着力点,在助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中发挥应有作用。

 

推进基层社会治理共建共治共享,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必然选择,也是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内在要求。工会组织作为基层治理体系中的要素和环节,要找准发力点、把握着力点。始终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竭诚服务职工群众,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在助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中发挥应有的作用。

一是强化民主管理,促进企业和职工双赢发展。企业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主体,是促进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在企业特别是非公企业落实民主管理制度,能够切实保障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有利于构建和谐稳定劳动关系,企业兴、职工稳,社会才有活力。北京市总工会认真发挥市厂务公开联席会议召集单位的作用,与市国资委联合下发《关于深化市管企业厂务公开民主监督工作的意见》,为发挥职工在民主管理中的监督作用提供了制度保障。稳步推进民主管理规范化建设,印发《职代会工作实务指南》《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指导手册》,规范时间程序、审议内容、保障机制。推动各区、各企事业单位深入开展“公开解难题、民主促发展”主题活动,完善企业工会与企业方联席会议制度,规范企业、园区、楼宇职工议事的形式载体,开展全市职工代表师资力量示范性培训,充分调动职工行使民主权利、参与基层治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保障职工的话语权、参与权、决策权。

二是加强集体协商,维护职工劳动经济权益。基层社会治理的难点在于各类利益群体之间矛盾的复杂化,而集体协商制度正是保障各方利益动态均衡,实现预防和调处劳动争议、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的有效举措。北京市总工会深化以职工福利费及教育经费使用、劳动保护标准、高技能人才待遇、带薪休假等“四必谈”内容为基础的集体协商工作,并根据各企业、行业和区域实际拓展为“4+N”协商。注重协商实效,特别是疫情以来,及时将“保企业保就业保稳定”作为集体协商工作的主线,引导企业应急应事、一事一议,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集体协商。在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方面,选定头部企业开展试点,聚焦劳动报酬、社会保障、劳动保护、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奖惩制度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开展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起到示范效应。丰富协商形式,探索独具特色的行业协商模式,签订综合(专项)行业集体合同。

三是提升调解效能,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群众诉求无小事。在基层社会治理中,工会要在劳动争议的预防和处理中发挥积极作用,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北京市总工会推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升级,建立北京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使其由协商议事平台变为议事决策机构,进一步强化与“三方机制”“四方合作”成员单位的密切联系。实施“和谐同行”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开展劳动用工法治体检,促进企业健康发展。落实“接诉即办”要求,健全12351职工热线平台工作机制。修订《北京市工会劳动争议调解工作规则》,完善工会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建设,进一步向园区、楼宇覆盖,开展线上调解、上门调解和巡回调解,打造一批金牌调解组织和金牌调解员。

四是推动“两个覆盖”,创新基层治理、职工服务模式。坚持把资源、精力、力量下沉到基层,打通“神经末梢”,努力推动工会组织和工会工作全覆盖。北京市总工会聚焦园区、楼宇等企业职工密集区域和新业态、新就业形态群体,通过组建工会联合会和联合工会等形式,促进工会组织全覆盖,形成完整的工会基层治理组织架构。目前,北京市工会组织覆盖率达到96.2%,推动16家互联网头部企业、13家品牌快递企业建会,27.4万名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入会。积极探索将党建阵地与职工之家、公共区域职工之家、户外劳动者暖心驿站相结合,推动资源整合、共建共享,为广大职工提供更多优质服务。

(作者为北京市总工会研究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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