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法援律师胡芳感动于职工对自己的信赖,始终把职工的事当成自己的事——
【职工“娘家人”故事】“有您在,我心里就踏实了!”
阅读提示
北京市总工会法律服务中心争议调解科科长胡芳在服务窗口工作多年,始终认真地了解职工的诉求,耐心地向职工讲解法律、法规政策,引导职工通过正确的方式和合法的渠道解决劳动争议。
“胡律师,有您在,我心里就踏实了!”这是北京市总工会法律服务中心争议调解科科长胡芳,在接待寻求法律援助的职工时经常听到的一句话。
感动于职工对自己的信赖,胡芳把职工的事当成自己的事。近年来,她凭借出色的调解工作,先后被评为北京市法律援助先进个人、北京市金牌劳动关系协调员,并获得全国总工会、司法部、中华全国律师协会颁发的“全国维护职工权益杰出律师入围证书”。
18年提供法律咨询8521人次
“单位支付了我的年终奖和经济补偿,感谢您之前的耐心解答和指导。”6月13日,海淀区某互联网公司职工张先生给胡芳打来电话表示感谢。
“胡律师,公司提出与我解除劳动合同,并将我的绩效考核降等,这将使我的年终奖大大减少,如果单位不足额支付我的年终奖,我该怎么办?”5月初的一天,张先生给胡芳打来电话。
“现在单位只是准备和您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在单位未给您书面解除劳动合同通知或与您达成协商解除劳动合同之前,建议您仍正常上班……”听完张先生反映的情况,胡芳进行了分析和解答。
每遇到权益受到侵害前来求助的职工,胡芳总是认真地了解他们的诉求,耐心地讲解法律、法规政策,引导职工通过正确的方式和合法的渠道解决劳动争议。
在18年的职工维权工作中,胡芳为职工提供劳动法律咨询8521人次,参与调处劳动争议案件401件,为职工代写法律文书195件,代理法律援助案件112件,为职工挽回经济损失600余万元。
“谢谢您总是那么有耐心”
2018年,北京市总工会法律服务中心接到云南省总工会协助处理滇籍农民工张某伤亡赔偿纠纷的函。
张某在北京某工地工作,扎钢筋时与工友发生争执,被殴打成重伤,治疗近一年后死亡。张某欠医院几十万元的住院费和治疗费,公司仅支付其中部分医疗费。
张某受伤后,本就不乐观的家庭经济状况更加恶化。张某家属与公司多次沟通,要求支付丧葬费、供养直系亲属抚养费等各项赔偿190万元。但公司以张某属于第三人侵权为由,不同意支付,最后干脆失联。
胡芳接到中心的指派后,反复与双方当事人沟通交流,缓和对立情绪,初步确定了赔偿款。但在谈到签订协议时,该公司又以发包方未支付工程款等理由拖延,最终在胡芳与双方沟通协调后,确定分批支付100万元赔偿金的方案。签订协议后的第二天,家属就收到首批30万元赔偿金。张某家属从云南寄来锦旗表达感谢,并给胡芳打电话:“谢谢您,总是那么有耐心地听我唠叨。没有您的帮助,我们一家老小都不知道怎么过活。”
“每一点帮助,他们心里都记着”
王某从山西来北京某公司当保安。2013年,王某工作时眼睛受伤,2015年被认定为工伤四级。公司未给王某缴纳工伤等社会保险费,也拒不支付伤残津贴。王某只能每年申请一次仲裁,要求公司支付伤残津贴。
2021年7月,因为公司未支付2020年7月至2021年6月的伤残津贴,王某通过电话向北京市总工会法律服务中心求助。胡芳接到王某的案件后,发现其伤残津贴标准从2015年确定工伤后就一直没调整过。胡芳查找了北京市人社局历年发布的《调整工伤人员工伤保险定期待遇的规定》,为其增加伤残津贴具体请求数额。
考虑到王某视力不好,为了让他减少奔波周折,胡芳来回穿梭于仲裁、法院和单位,从代书仲裁申请书、仲裁立案、仲裁庭审、一审、申请强制执行,终于帮王某追回伤残津贴,比原来他想主张的数额多了80%。王某给胡芳打电话说:“太感谢您了,我一趟都没跑就要回了钱!2015年我第一次到你们中心求助时,就是你帮我写的仲裁申请书,那时你还怀着宝宝,现在你的孩子得6岁了吧?”
这番话让胡芳很感动:“我们对职工的每一点帮助,他们心里一直都记着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