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人宾馆”别成监管盲区
近年来,“无人宾馆”作为一种新兴业态逐渐兴起。由于其操作方便、隐私性好,受到许多顾客的喜欢。“无人宾馆”由此也衍生出了许多五花八门的名字:无人智慧酒店、智慧宾馆……然而,在带给顾客方便的同时,“无人宾馆”也成为一些不法分子实施违法犯罪行为的场所。(见7月24日《法治日报》)
“无人宾馆”从字面理解就是无人经营的宾馆——没有前台和服务员,顾客通过线上预约、核验身份及订单信息后便可在手机上获取订购密码,凭密码即可自助入住。这种操作看似方便、隐私性好,却往往隐藏着风险。
事实上,多数经营者打出“无人”噱头,就是要引发人们对“隐秘性”的联想与好奇,而这种隐秘性往往会给监管带来困难。比如在一些地方,“无人宾馆”多分布于住宅小区、公寓及商务大厦等地,商家通过线上平台发布信息,为顾客提供住宿服务——报道显示,这些宾馆多数未取得卫生许可证、特种行业许可证,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未安装住宿登记上传系统。这显然极易引发经营操作不规范、更换用品不及时、消毒不彻底等问题,进而对顾客身体健康造成威胁。同时,消防设施若不达标,更会威胁顾客生命。
而“无人宾馆”私密性,或许正是其最大的安全漏洞。如果房间安装有隐藏摄像头,顾客的个人隐私便会暴露无遗;“无人宾馆”出现的一人登记多人住宿、非本人入住、带未成年人入住、入住后无人监管等情况,也极易滋生卖淫、赌博、吸毒、性侵等违法犯罪活动。从一些地方近年来的办案实践看,“无人宾馆”内发生的刑事案件涉强奸、介绍卖淫嫖娼、非法拘禁等多个罪名。
“无人宾馆”看似新业态,实为旧事物,其本质仍属酒店、旅馆,须依照《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严格管理。规范“无人宾馆”,首先必须坚守酒店、旅馆的经营资质和管理标准,该办的证件必须办齐,该设置的管理硬件与规章制度,一个也不能少,且不能流于形式。须知,“无人宾馆”在经营模式上可以“自助”与便利,但在实质性的硬件要求和配置上不能滥竽充数。
其次,要明确公安、应急管理、卫生健康等相关部门的监管职责。越是“无人管理”的宾馆,相关部门越不能放松对其经营资质的严格审查把关,越要加强对其常态化管理。
其三,个人选择“无人宾馆”时要多查多验。网上订购要选择资质健全的“无人宾馆”入住;入住后要注意房间卫生、消防设施、安全通道等必要设施,要检查是否有隐藏摄像头等。同时,网络平台须压实主体责任,对上线的相关产品和服务要严审资质,利用技术手段堵上可能存在的安全漏洞,为消费者健康、安全把好关、尽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