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张勇尽可能多说一句话、多费一点心,让当事人少跑一次腿、少等一分钟——
“不仅要把案件判公,还要让当事人心暖”
清晨的阳光洒落在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刑庭的办公室里,法官张勇早早来到办公桌前,仔细研读手边的刑事卷宗。
这是一起走私货物案,侦查卷宗有180多卷,在她的办公桌上堆成了“小山”。张勇熟练地翻找,她早已对卷宗内容了然于胸。“判决书中的每一个字都要从证据中来。”她说。
从书记员到法官,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刑庭副庭长张勇已在刑事审判岗位上度过了29年,并先后获得全国模范法官、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全国三八红旗手等称号。
让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考验
“刑事案件涉及当事人的个人命运和家庭命运,责任重大,审理结果必须准确。”张勇告诉记者,刑事法官更要审慎对待案件的每一个细微之处,严把事实、证据、程序、法律各个关口,让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考验。
在张勇承办的众多案件中,她对一起走私象牙制品案记忆犹新。
2015年9月9日,被告人陈某乘坐航班从境外抵达首都国际机场,通关入境时,海关工作人员在其行李箱中查获5件象牙制品。经鉴定,涉案象牙制品净重17千克,价值人民币70余万元。陈某因涉嫌走私珍贵动物制品罪被检察院起诉。
案件审理过程中,陈某及辩护人提出,涉案象牙制品中有4件是从同一根象牙上切割下来的,应按照一根象牙的价格进行认定。
“不同的价值数额,将直接影响对被告人的量刑。”张勇认真审查控辩双方提交的证据,查看鉴定报告,听取专家意见,最终确认陈某在境外务工时确实曾受赠过一根象牙,根据鉴定报告和相关证据,能够判断4件象牙制品来自同一根象牙。最终,法院认定上述4件象牙制品价值25万元,对陈某做出公正判决。
“公正是审判工作的生命和灵魂。”张勇告诉记者,她所追求的就是让手里的法槌每一次都敲得问心无愧。
让刑事审判有温度
张勇觉得,适用法律不能过于机械,而是在法律允许范围内,“不仅要把案件判公,还要让当事人心暖”。因此,张勇坚持来电必听,来访必接。
在她看来,一次不接电话,当事人会坚持不懈打三次、五次乃至十次,不但增加当事人的诉累,也不利于纠纷及时化解,长此以往会影响当事人对司法公正的信心。
抱着这样的信念,29年来,她坚持在每个环节上尽可能做到多说一句话、多费一点心,让当事人少跑一次腿、少等一分钟。
在审理一起故意伤害案时,被告人刚满18岁,父母双亡,缺少家庭关爱。
“法律不仅要惩罚犯罪,更重要的是要教育和挽救人。”考虑到被告人犯罪情节并不十分严重,如果能积极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被判入狱的时间就会短一些。于是,张勇千方百计找到了被告人的远房叔叔,用真诚的态度劝说,最终,这位远房叔叔同意帮助被告人垫付赔偿款。
当被告人得知在法官努力下,被害人得到了赔偿并对自己进行谅解后,在宣判笔录上激动地写下了3个字:好!好!好!
向前一步改变人心
张勇出生在一个军人家庭,从小在部队大院长大。部队严明的军事纪律和紧张的生活节奏养成了她坚强乐观、善良热心的个性。
张勇曾收到过一件特别的礼物——一幅十字绣。
在一起诈骗案中,被害人是一名在西安经营一家工艺品店的残疾人,来北京进货时被人合伙骗走了4万元。张勇经过调查,了解到虽然本案涉案数额不大,可是案件中的4名被告全都被羁押,家属又都抱着观望态度,不肯出钱。
当张勇看到拄着拐杖的被害人来到法院,把追回损失的希望都寄托在法官身上时,她感到了一份深深的责任感。为了最大程度挽回被害人的损失,她决定说服被告人的亲属帮助退赃。
为此,她给各家打去电话,短则十几分钟,长则几十分钟。几番沟通后,她找准突破口,讲法律,讲积极退赃可以从宽处罚的政策,一一做通了几家人的思想工作。最终,几家人凑齐了4万元交到法院。
当被害人到法院领取案款时,拿出一幅十字绣送给张勇:“这是我们两口子一针一线绣出来的心意,您一定要收下。”
十字绣中间是一个大大的“福”字,色彩鲜艳、针脚密实、熠熠生辉。这幅十字绣张勇一直珍藏至今。
“惩罚犯罪并不是审判职责的全部,作为刑事法官,要主动往前迈一步,帮助一个被害人、挽救一个被告人,就等于帮助、挽救了一个甚至几个家庭,这一步或许就可以促成人心的改变。”张勇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