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红灯刷手机被罚”的警示
据9月14日上观新闻报道,近日,“上海司机祝先生等红灯时刷手机,被记3分罚200元”一事引发热议。从法律角度看,开车接听电话、浏览电子产品等行为是明文禁止的,交警的执法行为有法可依。法律界人士也认为交警严格执法“没有错,但执法方式可以更人性化,比如对于初犯者尽量采取教育提醒,避免生硬处罚,更要注意防止‘以处罚量论成果’”。
等红灯刷手机也要被扣分罚款,此事引发不小的争议。反对者认为,等红灯期间车辆并非行驶状态,且未妨碍道路安全,执法有些矫枉过正;支持者则认为,等红灯看手机会转移注意力,存在安全隐患。可见,双方争议焦点在于:等红灯期间,车辆是否处于行驶状态,看手机是否对交通安全构成潜在威胁。
在法律人士看来,等待红绿灯只是车辆在驾驶过程中一段短暂的停止,此时车辆虽然处于相对静止状态,但仍位于道路中间,驾驶员依然担负着对机动车的操控责任,应属于驾驶状态。如果等红灯间隙从事其他事情,在交通安全上属于分心驾驶,对此自然应进行规制和管理。特别是驾驶员如果对手机过分关注,可能导致驾驶员遇到突发情况时无法及时排除危险,从而引发交通事故。所以,等信号灯刷手机,也应属于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
既然等红灯期间车辆属于驾驶状态,既然等信号灯刷手机也应属于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那么,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驾驶机动车不得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观看电视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违者罚款200元,扣2分”的规定,上述处罚显然是有法律依据的。也正因此,广东惠州、山东济南等地也曾推出相关举措,只不过各地处罚标准有所不同。
如此看来,等红灯刷手机被处罚,有着一定的警示意义,传递出严格治理马路“低头族”的信号,是维护公共安全的需要。对公众来说,上述个案具有教育价值;对司机而言则是一份有益提醒——规范驾驶、依法行车,等红灯不刷手机、开车不当“低头族”,这是对他人生命的尊重,更是对自己的安全负责。
当然,处罚仅是一种手段,实际处置过程中,交警部门应尽量做到执法规范化、人性化,日常也要加大宣传和普法力度,通过多种渠道为公众阐明相关违法行为之危害,让类似驾车规则得到更广泛的理解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