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制定员工手册和劳动合同存在违法违规条款
上班13天离职被扣全部工资遭工会反对
本报讯(记者王伟)外省农民工吴师傅在江苏省宝应县一家企业上班十多天后自行离职,公司以吴师傅严重违纪为由扣发工资。日前,宝应县总工会通过开展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帮他讨回了工资。
今年5月,山西籍农民工吴师傅向宝应县总工会反映,5月份,他在宝应县一家新能源科技材料有限公司上班13天,自行离职后,公司却扣了他的全部工资。
接到情况反映后,县总工会指派4名劳动法律监督员,于5月26日到该公司开展现场监督:一是向企业发出劳动法律监督自评分表和县总工会开展劳动法律监督风险评估《致企业一封信》,介绍法律监督服务企业的意义,点明企业劳动用工风险的危害性;二是现场查阅该公司职工花名册、公司规章制度和员工手册、劳动合同,近3个月职工考勤记录、工资表、原始财务凭证、社会保险缴费凭证等;三是找了跟吴师傅一起上班的5名车间职工核实了解情况并开展法律监督满意度测评;四是围绕十七项100个风险点,与该公司人力资源负责人、工会主席、公司总账会计通过沟通进行逐一排查。
经核实,公司认为吴师傅离职未办理交接手续,属于严重违纪,因此扣发了他的工资。但事实上,用人单位因职工离职扣发工资属于违法行为;该公司的员工手册制定也没有经过职代会审议通过,严重违纪情形也未具体约定;员工手册和劳动合同中还存在一些违法违规条款,如员工手册第三条7天内解除劳动关系没有工资、考勤管理约定,“长白班”两班倒可能存在超时加班等;劳动合同中没有约定职工岗位、未约定职工薪资、没有如实告知劳动者职业危害等。
5月27日,县总工会根据监督员建议,向该公司下达了《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意见书》:要求公司3天内补发吴师傅被扣的工资;6月底前规范劳动合同内容,并给职工一份劳动合同;依法重新修订员工手册。
5月29日,公司补发了吴师傅被扣的工资。此后一个月内,公司的书面劳动合同内容按照规范修改到位,公司向职工送达了工资打卡相关证明和修改完善后的劳动合同。
江苏省总工会法律工作部有关人员表示,这是一起工会通过劳动法律监督帮助农民工索要因离职被扣工资的典型案例。工资是农民工血汗钱,一些企业存在制定员工手册时条款违法规定扣发职工工资、劳动合同不约定岗位工资等现象,工会常态化开展劳动法律监督就是针对企业规章制度、员工手册、劳动合同等进行专题的劳动法律监督,帮助企业及时整改纠正违法违规行为,这样既能促进企业规范经营、依法用工、和谐发展,也能从根本上维护好职工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