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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 2022年10月27日 星期一

侵犯众多不特定消费者合法权益,川渝两地消委会共同起诉

首例跨省域消费民事公益诉讼案宣判

《工人日报》(2022年10月27日 06版)

本报讯(记者李国)近日,由重庆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四川省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联合提起的全国首例跨省域消费者权益保护民事公益诉讼案,在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

2018年1月至2020年12月,被告人胡某以云阳县某副食店的名义,向重庆市云阳县以及四川省巴中市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白酒。经鉴定,案涉白酒为假冒食品。法院审理认为,胡某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和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2个月,并处罚金7万元。

由于侵害了不特定多数人的合法权益,2022年5月23日,重庆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向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6月17日,四川省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申请参加诉讼,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将其列为共同原告,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决定支持起诉。

法院审理认为,胡某在明知是假冒白酒的情况下仍大量购买并长期销售,持续时间长,销售范围广,侵害了川渝两地众多不特定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破坏了安全、稳定、健康的消费市场环境,川渝两省市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依法有权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法院判决胡某在新闻媒体就其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食品、侵犯众多不特定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刊登书面道歉信进行公开赔礼道歉。此外,胡某即自判决书生效之日起两年内参加4次消费领域的公益活动,每次活动支付的经费不低于1万元。

审理法官告诉记者,本案系全国首例跨省域消费者权益保护民事公益诉讼,探索了跨省域不特定消费者权益受到侵害时的救济机制,明确了异地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有权跨区域提起民事公益诉讼,对于完善跨区域消费者权益保护民事公益诉讼制度,以及将参与公益活动优先于惩罚性赔偿提供了参考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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