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有尺度,也有温度
法院为被执行人临时解“令”
《工人日报》(2022年10月27日 06版)
本报讯(记者刘友婷)近日,广东珠海香洲人民法院对两名被执行人临时解除限制高消费令,解当事人因特殊情况而急需乘坐飞机的燃眉之急。
林女士与某银行发生金融借款合同纠纷,香洲法院对其实施限制消费措施。近日,林女士称,其母亲在老家患上重病,她急需返乡照顾,但因被限制高消费而无法购买机票,想申请临时解除限制高消费令。承办人核实情况后,为其单次解除限制消费措施,协助她购买了返乡机票。杨先生被法院采取限制消费措施。他近期被确诊患上肾衰竭,急需乘坐飞机前往外地动手术,希望能了结自己所涉的4宗执行案件,解封名下被查封房产,从而申请贷款筹措手术治疗费用。案件承办人核实情况后,为杨先生单次解除限制消费措施,协调他与4位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最终杨先生履行了4宗执行案件的全部义务。
“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应在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最大限度减少对被执行人权益影响,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香洲法院法官介绍,根据相关规定,被限制消费的个人因本人或近亲属重大疾病就医,近亲属丧葬,以及本人执行或配合执行公务,参加外事活动或重要考试等紧急情况亟须赴外地,向人民法院申请暂时解除乘坐飞机、高铁限制措施,经严格审查并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给予其最长不超过一个月的暂时解除期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