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西城法院司法建议被接受
房屋买卖合同撤销或确认无效 当事人可直接申办更正登记
《工人日报》(2022年11月09日 06版)
本报讯(记者周倩)近日,在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发出司法建议后,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接受其司法建议,规定北京房屋买卖合同被撤销或确认无效的,当事人可直接申请办理更正登记,不需另行提起行政撤销之诉。
据了解,西城法院审理了一起房屋所有人以房屋登记部门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为被告,请求法院撤销案涉房屋的房屋转移登记行为的行政诉讼。经审查,该案起因是房屋买卖双方在办理产权登记后,因发生纠纷,房屋原产权所有人提起确认合同无效之诉。经某区法院审理,最终判决确认涉案房屋买卖合同无效。为拿回属于自己的房产,房屋原产权所有人又提起行政撤销之诉。
法院认为因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所依据的《房屋买卖合同》已经被依法确认无效。虽然被告在办理被诉转移登记时尽到了审查义务,但现进行房屋产权转移登记的基本事实和前提已经发生改变,被诉行政行为已失去了重要事实依据,属于证据不足,应予撤销。
案件审理过程中,法官发现本案虽然判决撤销了产权转移登记行为,解决了当事人遇到的法律问题,但是类似的情况仍层出不穷。不动产登记行为并非行政许可。在相关民事裁判文书已经确认民事法律无效的前提下,房屋登记部门可以直接依据民事判决结果,作出撤销变更登记行为并恢复至初始登记状态,而不需当事人另行提起行政撤销之诉。
为了从源头上实质化解类似房屋登记行政纠纷,此案宣判后,西城法院依法向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发出司法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