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充满铜臭味的“进校园”活动赶出校园
“最多的时候一天可能有好几个‘进校园’活动。”四川省眉山市近期不断规范社会事务进校园活动,旨在减轻教师负担。如今,“进校园”活动少了,“学校终于能静心做教学工作了”。(见11月20日《中国教育报》)
客观而言,社会上的一些机构或企业等主体到学校开展相关活动,给孩子们认识世界、学习本领带来不一样的视角和内容,初衷是很好的。比如,法律宣传进校园、科技宣传进校园、戏曲宣传进校园、防毒宣传进校园等,可以给孩子们带来方方面面知识的普及和积累,若保持合理的频次,可以发挥很大的正向价值。
但现实中,有些“进校园”活动逐渐走样,甚至颇为“不着调”。比如,一些卖书的、推销假期活动的、卖培训课程的,往往打着“公益”旗号走进校园,实际上只是为“做生意”盖了一层遮羞布。这其中,有的是上级要求的,有的是熟人推荐的,有的则是许诺有回报的……这些目的不纯的“进校园”活动让学校很难清静。
“进校园”活动何以质量参差不齐?其一,有的地方和相关人员喜欢把“进校园”作为一种成绩,为此不惜“演戏”“加戏”;其二,一些商业机构的“进校园”实际上是为了锁定目标人群进而实现利益最大化,是铜臭味作怪。
毫无疑问,学校是教书育人的地方,那些无序、变味的“进校园”活动,不仅是对清静校园的一种冒犯和打扰,而且会加重教师、学生的负担,影响正常的教学进度。
如何把不必要的“进校园”活动挡在校门外、如何为学校安放一张“清静”的书桌,应当成为各地着手解决的问题。四川眉山市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进校园活动切实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的通知》,提出对“进校园”活动进行统筹安排,建立健全进校园活动清单,未纳入清单管理的,一律不得要求学校组织开展……很多时候,什么活动能进学校,什么活动不能进,不难判断,难的恐怕是不同地方对“减负”范畴的理解不足或对有关工作的执行力不到位。
2019年1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进一步营造教育教学良好环境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要统筹规范社会性事务进校园工作,特别是不能把一些地方政府部门和企业等单位与教育教学无关的活动和工作(如庆典、招商、拆迁等)强制摊派给中小学,不能随意让学校停课出人出场地举办有关活动。
可见,必须完善各类“进校园”活动的审批管理制度,给校园“看好门”,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对相关活动的主题、形式、内容等进行把关。同时,不让相关活动打扰宁静的校园,也有着对可以“进校园”的活动质量的更高要求,换句话说,除了堵也要疏,要积极致力于提高校园内各类活动的含金量。
给“进校园”活动“瘦身”,进一步营造宽松、宁静的教育教学环境和校园氛围,确保中小学教师潜心教书、精心育人,确保学生们学有所得,不仅关乎教育的质量,而且关乎教育强国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