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总推进在职职工住院医疗补贴工作
减轻患病职工医疗负担
《工人日报》(2023年01月06日 02版)
本报讯 (记者柳姗姗 通讯员姚远 刘洪瑞)“没想到工会会员卡还附带保险功能,这次生病住院,工会给我送来两万多元补贴,解了我的燃眉之急!”日前,收到吉林省长春市职工互助互济活动指导中心送来的住院医疗补贴,长春百事可乐饮料有限公司职工曲女士感动地说。
聚焦会员最关心、最现实的医疗费用问题,近年来,长春市总工会深入推进在职职工住院医疗补贴工作,依托工会会员卡开展精细化服务、精准化帮扶。只要是由市总管理并持有工会会员服务卡的16~60周岁在职职工,符合条件的均可获得住院医疗补贴、非工伤意外伤害及家庭财产火灾损失补贴。
为进一步减轻患病职工的医疗负担,2022年,长春市总工会调整在职职工住院医疗补贴办法,以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职工的个人现金支付额为基数,分7个档次给付补贴金,补贴比例从1.5%~10%不等。个人现金支付额越大,补贴比例越高,当个人现金支付额达到20万元(含)以上时,补贴比例为10%。在一个自然年度内,患病职工累计最高可获得5万元补贴。
2022年1月,曲女士因患颅内动脉瘤住院治疗,在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个人承担费用20多万元。依据相关规定,长春市总工会为她发放住院医疗补贴金21366元。
据悉,在职职工住院医疗补贴覆盖范围广、会员满意度高、资金使用充分,已成为长春市总工会具有社会影响力的重要服务品牌之一。2022年以来,共为6108人次发放两项补贴资金340.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