边玩手机边过马路,隐患太大
今后,过斑马线看手机等行为或将受到处罚——据央广网3月5日报道,近日,《厦门经济特区斑马线安全管理规定(草案)》公开征求意见。其中,最受关注的,是对行人的通行要求:行人不得在斑马线上坐卧、停留、嬉闹或浏览手持电子设备,违反相关规定,妨碍车辆合法通行的,将被处以警告或五十元罚款。
行人过马路时玩手机,在智能手机愈发普及,而不少人的生活又离不开它的背景下,似乎越来越普遍。一起过马路的人群中,总少不了几个“低头族”。而低头玩手机对过马路这桩“正事”来说,显然会造成一定的分心和干扰。立法禁止行人一边玩手机一边过马路,不仅是为了维护交通出行秩序,更是为了增进全社会的安全意识,保护各类交通参与人的生命健康。
事实上,禁止过马路“低头玩手机”,甚至禁止走路“低头玩手机”,一些地方已有先例。比如去年11月,河南就已经立法禁止行人“低头玩手机”过马路,违者最高可罚200元。
目前,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只是规定了驾驶机动车不得拨打接听手机,没有禁止过马路用手机,但此前有一个案例曾引起广泛关注——2018年12月,广东中山一位行人因走路用手机闯红灯,引发交通事故致人死亡,被判处缓刑。
数据显示,中国市场2022年拥有超过9.5亿智能手机用户。在诸多不分场合、随时随地低头玩手机的人群中,有的因为走路分心而摔倒甚至掉进沟里,有的在公共场所“看丢”了孩子,还有的逼停了机动车甚至引发了交通事故。如此背景下,纠偏“低头玩手机”过马路,显然很有必要。
然而,对边玩手机边过马路的“低头族”处以罚款,现实中争议不小。有人认为,立规矩严管很有必要,有人则认为,此举有些小题大做——对如此生活化的场景,行政管理权的介入应该保持谦虚为宜。
其实,处罚仅是一种手段,纠偏才是目的。相比处罚,让更多行人意识到随时随地“低头”的重大隐患和危害,以劝解、警告、教育为主,提高人们的交通安全意识,更为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