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技能证书互通互认扫除障碍
“现在各地都在大力招工、吸引人才。人来了,找工作没问题,但要享受当地福利政策,外地考的证却不认,务工人员证书的跨区域认可问题亟待解决。”近日,上海熊猫机械(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经理李丰代表和记者谈起了他今年带来的建议。(见3月10日《工人日报》)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人才自由流动成为一种常态。一方面,各类人才会选择适合自己发展的地方去就业创业。另一方面,越来越多城市加入“人才争夺战”,通过放宽落户政策、发放购房租房补贴等方式吸引人才,提升城市竞争力。可以说,人才的自由流动让城市与人才实现了双赢。
如此现实下,流入地不承认外地考的各种技能证书,成为人才流动的一大障碍——人才在流入地就业时,可能会因外地技能证书不被认可而很难找到专业对口的工作;在流入地申请落户时,可能无法获得专业技能积分。比如,在有的城市,一些职业技能证书与积分落户挂钩,但这类证书,却仅限于本市工作期间取得的专业技术职称证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和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有的城市则明确,落户申请人的职业技能等级须符合当年本市相应的等级目录。这意味着持外地技能证书的人才无法享受相关人才待遇。
面对“人才流动而证不能流动”这一现实,持外地证书的人才似乎只有两种选择,要么在流入地重新考取相关的技能证书,以便就业和享受人才待遇,但这显然需要耗费额外的时间精力以及经济投入;要么选择不流动,长期待在发证所在地。
各地为何只认本地发放的技能证书,而不承认外地发放的证书?原因其实是多方面的。比如,各地技能证书的名称、标准不统一,本地可能不信任异地技能证书的“含金量”;异地技能证书的真伪无从验证,等等。别说是跨地区不互认,一些证书甚至在同一地区的不同企业之间也不能互认,这同样需要引起重视。
“希望相关政策能进一步加强衔接,推动务工人员技能证书实现跨区域互认互通”,期待全国人大代表的这一建议能推动职业技能证书跨地区、跨企业互认互通,为各类技能人才的流动、发挥更大作用提供必要支持。
实际上,一些地方已经开始在这方面有所探索。比如,最近成立的珠澳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联盟,致力于推动实现珠澳两地技能人才评价结果互通互认,就较具示范意义。如果更多地方能够对技能证书进行互通互认,无疑会进一步消除技能人才流动的后顾之忧。当然,全国范围内的互通互认,还需要制度和技术支持。
不久前,人社部在对代表建议的答复中透露,接下来将继续加大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开发与修订力度,探索职业标准开发新模式,着力推动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跨企业、跨区域互通互认,为技能人才流动和发展保驾护航——这有望从制度、标准层面为职业证书的互通互认提供支撑。
同时,有必要建立统一的职业技能证书查询平台,这既有助于从技术上支持各级各类职业技能证书的互通互认,也能防止某些假证浑水摸鱼。在人才流动时代,技能证书不互认之类的限制,应该尽快被清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