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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 2023年03月15日 星期一

公告专栏

《工人日报》(2023年03月15日 05版)

声明

兹有我公司依法承建的"共青城市2020年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三标段(劳家垱乡水产养殖场片、金湖乡五合村)"工程现已完工,请本工程所有债权人于本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向该工程项目部申报债权,逾期未申报,视为放弃债权,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均与我公司和项目部无关。联系人:周涛涛 电话:18170365317。

特此声明

江西国腾水利建设有限公司

2023年3月15日

赣州市南康区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赣州市汇智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本委受理谢伟诉赣州市汇智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建飞)确认劳动关系解除、劳动报酬、经济补偿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康劳人仲字[2022]第157号仲裁裁决书,裁决如下:一、确认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于2022年2月16日解除劳动关系;二、被申请人应在本仲裁裁决书生效之日起五日内一次性支付申请人劳动报酬人民币贰万伍仟壹佰伍拾捌圆整(¥25158.00);三、被申请人应在本仲裁裁决书生效之日起五日内一次性支付申请人经济补偿人民币贰万伍仟圆整(¥25000.00)。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决,可在裁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江西省赣州市南康区人民法院起诉。

赣州市南康区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赣州市南康区腾飞家具有限公司:本委受理廖金燕诉赣州市南康区腾飞家具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刘阿勇)确认劳动关系解除、工伤保险待遇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康劳人仲字[2022]第210号仲裁裁决书,裁决如下:一、确认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于2019年7月18日解除劳动关系;二、限被申请人在本仲裁裁决书生效之日起五日内一次性支付给申请人工伤保险待遇合计人民币拾陆万肆仟壹佰零叁圆玖角玖分(¥164103.99),分别为:1、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5028元/月×17个月=85476元;2、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5028元/月×7个月=35196元;3、一次性伤残补助金4233元/月×9个月=38097元;4、护理费4233元/月×70%÷21.75天/月×17天=2315.99元;5、停工留薪期工资2849元;6、住院伙食补助费17天×10元/天=170元。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决,可在裁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江西省赣州市南康区人民法院起诉。

五通桥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五劳人仲委告[2023]第 01号

四川贤斌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本委受理的薛彬与你单位的工伤待遇劳动争议一案已审理终结。因无法联系你单位,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五劳人仲案(2023〕2号《仲裁裁决书》,裁决内容如下:一、被申请人自本裁决生效之日起5日内支付申请人: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66990元;2.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54280元;3.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122130元;4.停工留薪期工资23870元;5.住院护理费3279.2元;6.住院伙食补助费600元;7.鉴定、检查费720元;8.交通费300 元;以上共计272169.2元(大写:贰拾柒万贰仟壹佰陆拾玖元贰角)。二、驳回申请人的其他仲裁请求。自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来本委领取《仲裁裁决书》,地址:四川省乐山市五通桥区竹根镇涌江路北段133号,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五劳人仲案〔2023〕2 号《仲裁裁决书》,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仲裁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镇江市丹徒区人民法院公告

陈猛:本院受理原告王甫强与你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因穷尽其他方式无法向你直接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30(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镇江市丹徒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3)苏1112民初3254号之一

江宇蒙: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丹徒支行诉被告江宇蒙金融借款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1112民初325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为:一、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归还原告贷款本金546867.34元、利息5534.2元、罚息138.74元(利、罚息暂计算至2022年8月11日,此后的利、罚息按合同约定标准计算至贷款本息全部清偿之日止);二、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律师代理费10000元;三、如被告到期不能履行上述第一、二项给付义务,原告有权以被告抵押的财产折价或拍卖、变卖后的价款优先受偿。如被告未按本判决确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 9674元,保全费3470元,公告费650元,合计13794元由被告承担,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将发生法律效力。

铅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先行处置公告

2023年3月11日,江西省铅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县公安局食药环大队案件移送函,反映车牌冀B0528Y冀B7M93挂、车牌冀B1960J冀B273X挂、车牌赣DL3105赣DW343挂、车牌鲁H53C86鲁HL4B9挂的四辆货车运输的冷冻食品无相关合法手续。当日县公安局食药环大队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将该货车车牌冀B0528Y、冀B7M93挂运输的1211包冷冻牛舌、牛脸,车牌冀B1960J、冀B273X挂运输的1428包冷冻牛舌、牛板筋,车牌赣DL3105赣DW343挂运输的1497包冷冻牛舌、牛板筋,车牌鲁H53C86鲁HL4B9挂运输的1404包冷冻牛尾、牛舌暂扣至铅山县农业产业园某公司冷库。经车牌B0528Y冀B7M93挂货车司机刘春亭、车牌冀B1960J冀B273X挂货车司机刘金超、车牌赣DL3105赣DW343挂货车司机程圣彪、车牌鲁H53C86鲁HL4B9挂的货车司机任传东的询问笔录证实,上述物品无法确定所有权人,根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四十一条第三款"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容易损毁、灭失、变质、保管困难或者保管费用过高、季节性商品等不宜长期保存的物品,在确定为罚没财物前,经权利人同意或者申请,并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在采取相关措施留存证据后,可以依法先行处置;权利人不明确的,可以依法公告,公告期满后仍没有权利人同意或者申请的,可以依法先行处置。先行处置所得款项按照涉案现金管理"的规定,请上述物品的所有权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日内与铅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联系,进行认领,并接受调查处理。逾期无人认领的,本局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联系人:黄洁晖

联系地址:江西省铅山县河口镇信州东路23号

联系方式:0793-7960230

铅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3月15日

声 明

兹有江西信息应用职业技术学院6名学生的学生证遗失:

姓名:覃源,学号:20150314

姓名:张伽,学号:20150318

姓名:曹镕显,学号:20150401

姓名:李小杰,学号:21150411

姓名:朱华根,学号:21150429

姓名:黄汝涛,学号:21150607

金融许可证变更公告

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赣州监管分局批准,2023年3月3日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定南县前程大道支行,换发流水号为00907544的金融许可证。 特此公告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定南县前程大道支行

2023年3月15日

以下证件挂失

遗失鹰潭家天下实业有限公司彭金福法人章壹枚,声明作废。宁都县洛口镇公立幼儿园遗失食品经营许可证副本,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360731MB1E1153XE,许可证编号:JY33607300039060,声明作废。

任毅遗失警官证,警官证号:028080,声明作废。高安市独城俊新农资店遗失公章壹枚,声明作废。

登报电话:132567205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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