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工会全面推广“法院+工会+人社+N”模式
【新时代新征程新伟业·贯彻落实两会精神】多元调解推进劳动纠纷全周期动态治理
本报讯(记者庞慧敏 通讯员张艳琼)“多亏有你们的多次沟通调解,才让我这么快就拿到了补偿,给你们‘点赞’!”近日,拿到仲裁调解书的申请人廖某某向广西平果市劳动人事争议多元调解中心金牌调解员黄秋花表示感谢。此前,廖某某因未签订劳动合同、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在遭遇公司辞退时未能获得赔偿和补偿。经调解员的多次沟通及该中心的努力调解,双方达成了和解。
3月29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总工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专题集中学习研讨会,深入学习贯彻全国两会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把党的二十大作出的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到工会工作各方面、全过程。会上提出,要加快在全区推广“法院+工会+人社+N”劳动争议多元化解模式,探索推进劳动关系矛盾纠纷全周期动态治理。
近年来,广西健全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完善自治区、市、县三级地方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广泛开展集体协商要约集中行动,大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进一步擦亮工会法律服务品牌,建立了由270个工会法律服务律师团(站、点)、604名专业律师组成的工会“一小时法律服务圈”,形成了覆盖全区的工会法律服务格局。
2022年,广西全区工会提供法律援助案件425件,受益职工1229人。同时,坚持“多元共治”理念,工会主动加强与法院、人社等部门的密切配合,按照“一中心、多工作室、多站点”的建设思路和“有场地、有设备、有统一标识、有制度、有经费、有专兼职调解员”的建设标准,在市、县(市、区)和重点工业园区推动建设“六有”劳动争议多元调解平台,全面推广“法院+工会+人社+N”劳动争议多元化解模式。
2023年1月,广西壮族自治区总工会联合自治区人社厅、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自治区司法厅等9部门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人事争议预防协商和多元调解工作的实施意见》,加快推进多元调解平台体系建设,深入打造集法律援助、诉讼指导、集中调处等为一体的综合性法律服务平台,推动劳动争议纠纷源头治理。2022年自治区政府与自治区总工会联席会议原则上同意,自2023年起连续3年由自治区财政、自治区总工会每年安排专项经费,完成设区市、县(市、区)及重点工业园区等劳动人事争议多元调解平台实体化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