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
建设“1+7”工作体系构建法治化营商环境
《工人日报》(2023年04月13日 06版)
本报讯(记者刘旭 通讯员严怡娜)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日前召开学习贯彻辽宁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大会精神会议,升级构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1+7”工作体系,在辽宁法院开展系列活动,服务保障优化营商环境。
“1”是指开展涉企案件生产经营影响评估,要求辽宁法院将生产经营影响评估贯穿每一起涉企案件的全过程各环节。“7”是指开展3个专项整治和4个专项活动,围绕积案、信访、胜诉退费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开展3个专项整治;立足打击、保护、服务职能,聚焦市场主体需求,开展4个专项活动,以优质高效审判工作和司法服务着力解决企业急难愁盼。
其中,在“保护企业家人身财产安全”专项活动中,依法平等保护企业产权、自主经营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依法严惩侵害产权和企业家人身财产安全的犯罪行为,健全涉产权冤错案件有效防范纠正机制;在“规范涉企执行行为”专项活动中,坚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进一步规范涉产权执行强制措施运用。在“及时化解涉企纠纷”专项活动中,推动涉企纠纷及时化解、一次化解、实质化解;在“法官进企业法律服务”专项活动中,强化以案释法,坚持以高质量司法建议帮助企业做好合规管理和风险防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