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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 2023年06月21日 星期一

预防职业性噪声聋,观念和行动都要“快马加鞭”

窦菲涛
《工人日报》(2023年06月21日 05版)

日前,国家卫生健康委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了加强职业健康监测等情况。中国疾控中心职业卫生所有关负责人表示,我国每年职业性噪声聋新发病例数约为报告数的10倍。据6月17日《工人日报》报道,噪声作业造成的听力损伤非常容易被忽略,用人单位应落实有关预防要求,完善职工劳动保护机制。

职业性噪声聋,对于很多人而言或许是个相对陌生的概念。但实际上,这种疾病早已被列入法定职业病范畴,是指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由于长期接触噪声而发生的一种渐进性的感音神经性听觉损失。早期噪声性听力损失往往没有明显不适——由于发病缓慢,不易察觉,诸多劳动者都是到了听力大幅损伤时,才意识到自己患上了职业性噪声聋。

职业性噪声聋多发于长期超过85分贝的噪声工作环境中,如船舶、机械制造、建筑施工、纺织、矿山开采等行业。这些领域的企业劳动条件差别较大,其中不乏一些噪声危害因素超标又忽视职业病防治工作的企业,可谓职业性噪声聋职业病的“重灾区”。

让人担忧的是,近年来,职业性噪声聋在不少地方出现发病数持续增长的趋势,甚至在个别地方已经成为第一大职业病——深圳市职业病防治院的数据显示,2018年~2021年,职业性噪声聋病例数已占深圳职业病病例的首位,且呈增长趋势;2022年,浙江省报告确诊新发职业病病例541例,其中职业性噪声聋位列第二位……更重要的是,职业性噪声聋造成的听力损伤是不可逆的,并且目前还没有有效的治疗方法。这意味着,劳动者一旦患上此病,不仅难治愈,而且往往会出现语言交流障碍等问题,影响正常工作和生活,甚至可能引发一些安全生产事故。

完善噪声职业病劳动保护,不仅关系着广大劳动者的身体健康和生活幸福,也影响经济社会的长远发展。面对职业性噪声聋这种“隐性”健康威胁,方方面面都应多一些“显性”努力和作为。

比如,相关部门应承担起职业病防治监管责任,加强对职业病及相关危害因素的风险监测,确保职业病危害告知、个体防护、健康监护、警示标识等防治措施落实落细,给每一位劳动者以更周全的保护。

再如,用人单位承担防治职业病的主体责任,要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落实各项减噪降噪的制度和举措;要增加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使用比例,在吸声、消声、隔声、隔振等减少噪声的手段上多一些投入;要在管理上完善职业病防治培训,向劳动者提供足量、有效的防护措施和用品,合理安排作息制度等。

减少职业性噪声聋,最好的办法是预防,从这个角度看,劳动者个人也须树立“每个人都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理念,提高预防职业病意识,坚持正确使用有关劳保用品,定期参加职业健康体检等。

有健康的身体才能健康地工作、愉悦地生活。有健康的劳动者和他们的辛勤劳动,企业才有持续发展的动能和基础。防治包括职业性噪声聋在内的各类职业病,是需要长期坚持推进的系统性工程,诸多方面都应积极行动起来,要以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全国安全生产月、“职业健康达人”评定等活动为抓手,普及职业病防治知识,在全社会营造关心关注职业健康的氛围,把维护、保障劳动者职业健康的诸多工作、环节落实落细。某种角度上说,劳动者的健康问题同样关乎企业的安身立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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