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
首例视频剪辑平台不正当竞争案宣判
《工人日报》(2023年07月13日 07版)
本报讯(记者李国)在互联网环境下,数据已成为互联网企业商业经营的核心竞争资源。近日,重庆两江新区(自贸区)法院审结了一起获取使用贴纸、特效、模板等数据集合的侵权案件。该案也是重庆市首例短视频剪辑平台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记者7月10日从两江新区法院了解到,原告方某APP是一款视频剪辑软件,通过提供短视频模板、贴纸、特效等素材,并将用户利用上述素材自行剪辑并创作的短视频再次传播。被告方运营的APP提供的服务与原告模块相同,为用户提供的贴纸、特效、模板等数据资源有很多与原告完全一致。
原告认为,被告通过技术手段持续大量“搬运”原告素材,并在其APP上展现与传播,直接替代了原告APP向用户提供服务,被告由此迅速获得用户和流量,攫取原告市场份额,削减原告公司的竞争优势及交易机会,给原告造成了经济损失,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
被告方则认为,他们采用的是行业内常见的复制性竞争经营模式,不构成不正当竞争。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原告基于涉案非独创性数据集合形成的竞争性利益,应当属于反不正当竞争法保护的合法权益。被告应用程序中的贴纸、特效、短视频模板有许多部分与原告的基本相同。在其未提供合理来源的情形下,可以推定被告未经许可获取并使用了原告素材,行为超出了正当竞争的界限,破坏了行业正常的竞争秩序,构成不正当竞争。
据此,重庆两江新区法院日前判决被告立即停止不正当竞争行为,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以及合理费用共20万元。一审宣判后,原被告双方均未上诉,目前该案判决已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