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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 2023年09月04日 星期一

【“数字工匠”培育的实践与思考②】加强“数字工匠”培育 助推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

福建省总工会课题组
《工人日报》(2023年09月04日 07版)

●观点

要构建多层次“数字工匠”人才培养体系,完善数字技能人才评价激励机制,深化数字经济领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着力加强“数字工匠”人才队伍建设。

 

福建是数字中国战略的思想源头和实践起点。经过20多年的不懈努力,数字福建建设已取得显著成效,数字经济发展驶入快车道。2022年,福建省数字经济增加值达2.6万亿元,占全省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超49%。

随着数字经济布局加快,数字人才需求快速增长,“数字工匠”人才队伍成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力量。为深入了解数字经济蓬勃发展给职工队伍和工会工作带来的机遇和挑战,进一步深化“数字工匠”人才队伍建设,福建省总工会采取抽样调查、实地调研和文献研究相结合的方式,开展了加强“数字工匠”人才队伍建设助推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研究。

福建省“数字工匠”人才队伍基本情况

职工队伍思想政治素质较高。抽样数据显示,在参与此次调查的职工中,中共党员占26.9%,共青团员占32.4%。数字经济核心产业的职工普遍关心国家发展,具有更强的入党意愿。

职工队伍年轻且学历、技能水平较高。数字经济核心产业职工队伍整体年轻,参与此次调查的职工中,84%在39岁以下,66.3%学历为本科及以上。职工技术技能水平明显高于全省职工平均水平,35.3%的职工有职业技能等级,36.7%的职工拥有专业技术职称。

职工职业认同感较强。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劳动用工总体规范,98.9%的职工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职工工资收入较高,近六成职工月收入高于6000元。职工对所在行业和单位有较强的职业认同感,57.3%的职工认为单位发展机会较多,85.4%的职工最近两年没有换过工作。

职工对学习新技能态度积极。约三成职工参加过单位开展的劳动和技能竞赛,六成职工参加过单位组织的数字技能培训,18.6%的职工自费参加过数字技能相关进修或培训,10%的职工参加过各级工会组织开展的“数字工匠”技能大赛。

福建工会培育“数字工匠”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实践

其一,推动数字企业建会入会。为助力数字经济发展,2022年,福建省总工会成立省数字经济产业工会,并推动各设区市总工会依托科技园区、数字经济协会、数字发展中心、大数据局等,创新方式,组建市级产业工会,构建上下贯通的产业工会体系。针对数字经济产业职工年轻化、高学历、有活力等特点,推广“指尖入会”“线上入会”等模式,推动4663家数字经济企业建会,发展会员24.5万人。

其二,广泛搭建竞赛交流平台。深化数字经济领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大力开展岗位练兵、技术培训、合理化建议、“五小”创新等竞赛活动。连续两年举办全省“数字工匠”技能大赛,打造“工会+企业+高校”竞赛联盟,带动超过36万名职工投身数字经济发展。通过竞赛选树福建“数字工匠”500多名,建设数字领域省级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98家。

其三,积极开展数字人才培训。依托11个“工匠学院”平台,推动校企共建数字产业实训基地,开设“数字工匠网上学堂”,加强职工数字技能培训。例如,福州工匠学院探索产教融合、工学结合的“数字工匠”培养新模式;厦门市总工会深化数字经济领域劳模工作室建设,探索建立数字经济产业链劳模工作室联动机制。

当前“数字工匠”队伍建设面临的问题

首先,数字产业职工队伍技能结构有待进一步优化。尽管调查显示数字经济核心产业职工技术技能水平高于全省职工平均水平,但高技能人才和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占比依然偏低,拥有职业技能等级的职工中,高级工以上占27.2%,拥有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中,高级职称占9.3%。“数字工匠”人才供给还无法满足数字经济快速发展的需要,高端数字化人才和产业跨界人才尤为紧缺。

其次,“数字工匠”人才培养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调研发现,当前,数字技能人才的学科培养体系仍滞后于新兴职业的涌现速度。职业院校专业课程与数字化知识的融合不够、实训不足,教育培训资源有待进一步整合,校企合作还不够密切,存在信息不对称、职业教育和培训供需脱节、培训层次偏低等问题。职工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基础设施仍需完善,数字领域高技能教育培训师资力量仍然比较薄弱。现有职业技能等级的晋升难度较大,技能人才成长的立交桥还未完全搭建,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贯通发展成效有待提升。

另外,企业培育“数字工匠”的主体作用有待进一步发挥。调研发现,受经营理念、成本控制、职工流动率等因素影响,企业自主培养高技能人才的意愿不高,存在重使用轻培养、重眼前轻长远的现象,更倾向于从外界招收高层次数字技能人才。部分企业对职工技术技能的认定与职位晋升、薪酬增长尚未建立关联机制,技能人才薪酬与福利待遇保障不到位,技能人才成长激励措施不完善。

加强“数字工匠”队伍建设的对策建议

第一,构建多层次“数字工匠”人才培养体系,提升数字经济劳动力供给水平与质量。坚持需求导向,积极推进数字经济学科体系建设,支持高校和科研院所围绕人工智能、集成电路、大数据、区块链、智能制造等领域设置相关学科和专业,着力培养创新型、应用型数字技能人才。加强职业院校数字技术技能类人才培养,支持企业与院校共建,发展订单制、现代学徒制等多元化人才培养模式。发挥企业技能人才培养主体作用,加大职业培训补贴力度与范围,支持企业通过建立职工培训中心、行业性职业技能培训联盟等,广泛开展数字职业技能培训。

第二,完善数字技能人才评价激励机制,着力提高技能水平。深化技能评价改革,以国有企业、上市公司等龙头企业为重点,支持企业自主设置数字技能岗位等级,自主开发制定评价标准,自主开展人才评价。加强数字领域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更好搭建人才成长立交桥。

第三,深化数字经济领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激发职工创新创造活力。做强做大“数字工匠”技能大赛,发现、培育、锻造一批数字领域高技能人才。健全数字技术创新成果转化激励机制,把竞赛活动、技术创新与技能评定、晋级晋升结合起来,激发职工创新创造潜能。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发挥数字经济领域劳动模范、大师工匠等高技能人才传帮带作用。

第四,推进工会治理体系现代化,提升“数字工匠”人才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加快数字工会建设,推进工会治理数字化、工会服务智能化,创新普惠服务模式,线上线下融合推动提升职工生活品质。积极应对数字产业形态和数字劳动关系出现的新变化,在推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方面积极探索,更好保障数字技能人才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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