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部门印发科技伦理审查办法
《工人日报》(2023年10月19日 07版)
本报讯(记者于忠宁)近日,由科技部、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十部门联合印发的《科技伦理审查办法(试行)》正式公布,意在规范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等科技活动的伦理审查工作,强化科技伦理风险防控,促进负责任创新。
《审查办法》明确了应被纳入科技伦理审查范畴的科技活动:涉及以人为研究参与者,包括利用人类生物样本、个人信息数据等的科技活动;涉及实验动物的科技活动。此外,不直接涉及人或实验动物,但可能在生命健康、生态环境、公共秩序等方面带来伦理风险挑战的科技活动;以及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需进行科技伦理审查的其他科技活动。
《审查办法》规定,建立需要开展专家复核的科技活动清单制度,对可能产生较大伦理风险挑战的新兴科技活动实施清单管理。《审查办法》还列出了需要开展伦理审查复核的科技活动清单,包括:将人体干细胞导入动物胚胎或胎儿并进一步在动物子宫中孕育成个体的相关研究,改变人类生殖细胞、受精卵和着床前胚胎细胞核遗传物质或遗传规律的基础研究,侵入式脑机接口用于神经、精神类疾病治疗的临床研究,具有舆论社会动员能力和社会意识引导能力的算法模型、应用程序及系统的研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