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构建劳动人事争议“大调解”工作格局
预计年底实现市、区两级劳动争议联合调解组织全覆盖
《工人日报》(2023年11月01日 02版)
本报讯(记者张玺 通讯员程志会 张苇)近日,由天津市人社局、市总工会、市司法局共同建立的天津市劳动人事争议预防和协商调解中心在市仲裁院挂牌并正式运行。据悉,这是天津市总工会坚持以职工为中心的工作理念,促进构建劳动人事争议“大调解”工作格局的一项举措。
天津市劳动人事争议预防和协商调解中心主要承担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范围内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裁前调解工作,通过引入专业律师参与调解,提高调解工作效率。同时,该中心将开展劳动法律法规及政策宣传和劳动人事争议预防、协商、调解工作,指导帮助用人单位开展合规检视、搭建协商平台、开展争议协商和调解,落实劳动人事争议法律援助、市级在线诉调对接机制,探索劳动关系托管服务、“一窗式”调裁业务综合服务等,充分发挥协商调解在劳动人事争议处理中的前端性、基础性作用,促进全市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据介绍,该中心将建立联动工作机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和工作例会,深入分析、指导推动全市工作等,形成化解劳动人事争议强大合力。在尊重当事人意愿的前提下,引导当事人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进行协商、调解,确保公平公正。同时,坚持服务为先、高效便民原则,发挥协商、调解化解争议灵活高效的优势,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提供优质服务,提高劳动人事争议办理质效。
今年以来,天津市总工会积极推动市、区两级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机制建设。在市劳动人事争议预防和协商调解中心挂牌运行的基础上,全市已经建立14家区级劳动争议联合调解组织,预计年底前将实现市、区两级劳动争议联合调解组织全覆盖。仅今年,各区劳动争议联合调解组织已成功调解案件880件,为职工争取经济权益1500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