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与天津市签约联合资助培养博士后创新人才
博士后每人可获18万元资助
本报讯(记者李丹青)12月1日,人社部举行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和天津市人民政府合作设立“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与天津市联合资助(特别资助)”(以下简称“博士后基金天津联合资助”)协议签约仪式。据介绍,博士后基金天津联合资助项目正式启动,标志着博士后基金多元化投入改革迈出历史性一步。
记者了解到,博士后基金天津联合资助定位为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的一个子项目。主要内容是瞄准国家及天津市重大战略、战略性高新技术和基础科学前沿领域,由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每年遴选一定数量应届或新近毕业的海内外优秀博士,进入天津市高水平博士后设站单位,在自然科学领域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为国家及天津市高质量发展培养更多高层次创新型青年人才。资助经费由天津市承担,是在设站单位给予的博士后正常工资外对博士后人员进行的特别资助,资助标准为每人18万元。
据悉,设立博士后基金天津联合资助是加强新时代博士后基金资助工作的具体举措,旨在发挥博士后基金引领和带动作用,扩大博士后基金资助规模,鼓励和推进更多高层次创新型青年人才服务国家战略和区域发展。
博士后基金天津联合资助的申报和评审工作由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按照博士后基金资助工作有关规定和程序组织实施。天津市人社局负责项目宣传发动、材料审核、资助经费拨付、经费监管等工作。
2023年度博士后基金天津联合资助《资助指南》于12月1日在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官方网站正式发布。2023年计划资助30人,资助领域涵盖人工智能、数学、海洋等14类产业应用和科学研究方向,申请人可依托天津市内12个高校科研机构的97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以及13个区、5家全国重点实验室、3家海河实验室和2家驻津单位的136个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在自然科学领域的研究岗位进行申报,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天津市人社局将于2024年初完成第一批次遴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