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办结首张“告知承诺制”居住证
《工人日报》(2024年01月12日 07版)
本报讯(记者王晓颖)“我是来景德镇打工的,你们的承诺制度办理居住证太方便了,减免了材料,真的太感谢了!”日前,拿到江西省首张通过“告知承诺制”办理的居住证后,外来务工人员徐女士在意见登记簿上留言并给出了“满意”的评价。
据悉,为规范流动人口居住登记和居住证办理工作,提高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水平,该市公安局印发《景德镇市公安机关流动人口居住登记和居住证办理规范(试行)》(以下简称《规范》),已于今年1月1日起实施。对在本市范围内的本地企业务工的流动人口,主要包括已与本地企业签订半年期以上劳动(聘用)合同的外来务工人员;未与本地企业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实际在本市居住已满半年,但无法提供本人在本地生活满半年证明材料的外来务工人员两大类群体,在办理居住登记后,可采取“告知承诺制”申领居住证。
据了解,“告知承诺制”是指行政机关在办理有关许可登记等事项时,以书面形式将法律法规规定证明的义务或者证明条件一次性告知当事人,由申请人书面进行承诺,已经符合这些条件、标准和要求,同时也愿意承担承诺不实的法律责任,行政机关不再索要证明,直接予以办理。
《规范》明确,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可参加社会保险,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享受相应社会保险待遇;缴存、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积金;劳动就业等。同时,子女可以按照规定在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后参加中考,在居住地接受高中阶段教育并取得学籍、毕业时具有两年以上连续就学记录的,可以参加高考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