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专栏
浙江省青田县人民法院公告
林永建(Lin Yung-Chien)(荷兰王国国籍)、林树建(户籍所在地浙江省青田县鹤城街道后街34号)、林永玲(Lin Yongling)(荷兰王国国籍):本院受理原告林玉玲(Lin Yu Ling)与被告詹徐林、林玲玲、林敏玲(Lin Min Ling)与第三人林建玲(Lin Chien-Ling)、林永建(Lin Yung-Chien)、林敏建(Lin Min-chien)、林树建、林刚建(Lin Gangjian)、林永玲(Lin Yongling)共有物分割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浙1121民初3637号应诉及举证通知书、起诉状、证据副本、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告知审判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民商事诉讼相关告知材料、司法公正码告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你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分别为送达后的30日,逾期不提交证据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本院决定于2024年4月29日下午14时30分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蚌埠市龙子湖区人民法院公告
潘成楼:本院受理原告徐志刚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皖0302民初8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证据材料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2024年3月13日上午10时20分,在本院速裁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蚌埠市龙子湖区人民法院公告
吴娜娜:本院受理原告崔博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皖0302民初378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前往本院领取相关法律文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将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蚌埠市龙子湖区人民法院公告
孟斌、刘晓敏:本院受理原告赵夕田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皖0302民初12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证据材料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2024年3月12日上午9时40分,在本院第七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蚌埠市龙子湖区人民法院公告
张立星:本院受理原告朱文娥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皖0302民初4206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证据材料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2024年3月12日上午10时20分,在本院第七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蚌埠市龙子湖区人民法院公告
蚌埠市一建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孙登奇诉你与宣恒闪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皖0302民初14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证据材料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2024年3月12日上午10时40分,在本院第七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蚌埠市龙子湖区人民法院公告
史海军:本院受理原告谢桂兰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皖0302民初3731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证据材料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2024年3月12日上午9时00分,在本院第七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蚌埠市龙子湖区人民法院公告
郭延旭:本院受理原告吕波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皖0302民初373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前往本院领取相关法律文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将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蚌埠市龙子湖区人民法院公告
秦理文:本院受理原告徐善勇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皖0302民初367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前往本院领取相关法律文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将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蚌埠市龙子湖区人民法院公告
侯孝忠:本院受理原告吴华昌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皖0302民初229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前往本院领取相关法律文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将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蚌埠市龙子湖区人民法院公告
申艳军:本院受理原告吴玉光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皖0302民初4110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证据材料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2024年3月12日上午19时20分,在本院第七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蚌埠市龙子湖区人民法院公告
计彬:本院受理原告徐志刚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皖0302民初4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证据材料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2024年3月21日下午15时00分,在本院第二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
公 告
珠珊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于2021年3月1日承建的罗坊镇院前红色美丽村庄建设工程,该项目于2023年12月30日,完成了竣工验收,办理了项目结算。为了保障该施工项目的相关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在法律保护期限内将该项目相关合同和其他有效法律文件原件,自本通知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向本公司申报债权,逾期未申报债权的,视为自动放弃债权。特此公告!
债权申报联系部门:珠珊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法律事务部
联系地址:新余市抱石东大道新澳国际大厦四楼
联系人:丁威 13607900114
联系电话:0790-6233066
珠珊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1月22日
云南省富源县人民法院公告
夏美琼:本院受理的(2024)云0325民初254号原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本院向你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须知、人民法院民事诉讼风险提示书、庭审直播告知书、生效裁判文书上网告知书等相关法律文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于2024年3月7日09时00分在本院第十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云南省富源县人民法院公告
丰科举:本院受理的(2024)云0325民初253号原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本院向你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须知、人民法院民事诉讼风险提示书、庭审直播告知书、生效裁判文书上网告知书等相关法律文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于2024年3月7日09时00分在本院第十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公 告
由爱尔眼科医院发包、湖南瑞联建筑装饰有限公司承建的丰城市爱尔眼科医院装饰装修工程项目已完工,我公司按规定已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款。现对该项目有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进行公示,如有拖欠情况的,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以书面材料及相关拖欠证据尽快与丰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局取得联系,联系电话:0795-6298059,公示日期为30日。
公示时间:2024年1月22日-2024年2月21日止。
湖南瑞联建筑装饰有限公司
2024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