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专栏
浙江省青田县人民法院公告
金雪媚(户籍住址浙江省青田县温溪镇沙渡头埠19号):本院受理的原告陈秀琴与被告吴存民,金雪媚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且无法直接与你取得联系,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浙1121民初468号应诉及举证通知书、民商事诉讼一审相关告知材料、司法公正码、诉状及证据副本、合议庭组成通知书、延长审限及举证期限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9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30日内。本院于2024年7月2日9时00分在本院温溪法庭第一审判庭开庭审理。
浙江省青田县人民法院公告
徐丽杰(户籍所在地浙江省青田县油竹街道侨兴小区4幢1号,现住具体地址不详)、徐丽燕(户籍所在地浙江省青田县油竹街道侨兴小区4幢1号,现住具体地址不详)本院受理原告张铁舫与被告徐先中,周长松,邱朋素,周建光,陈丽,周建彬,管丽红,周嘉慧子,徐丽杰,徐丽燕;第三人陈松钗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4)浙1121民初96号应诉及举证通知书、互联网庭审告知书、民商事诉讼相关告知材料、审判流程信息公开告知书、司法公正码告知书、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和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天,即视为送达。你的答辩及举证期限为30日,自送达之日起计算。本院定于2024年6月5日下午14时30分在油竹法庭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注销公告
安远县洪名山农民专业合作社(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33607265865505355),经研究决定,拟向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请有关债权、债务人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向本公司申报债权,逾期视为放弃债权。
安远县洪名山农民专业合作社
2024年2月29日
江苏省盱眙县人民法院公告
(2024)苏0830民初617号
杨桂英:本院受理原告刘德凤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廉政监督卡、证据副本、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盱眙县人民法院公告
(2023)苏0830民初6939号
张权国:本院依法受理张宇轩与你抚养费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830民初6939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壹份,上诉于江苏省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盱眙县人民法院公告
(2023)苏0830民初6602号
路圣祥:本院受理原告王正权诉被告路圣祥、戚家象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830民初6602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三份,上诉于江苏省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4)苏0411民初195号
张志涛:本院受理原告郑超煜诉被告张志涛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苏0411民初19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4)苏0411民初871号
仲建益:本院受理原告李先俊与被告仲建益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材料、当事人诉讼权利和义务书、廉政监督卡、三个规定监督卡、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二日下午13时3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八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4)苏0411民初985号
潘建东:本院受理原告顾华兴与被告潘建东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材料、当事人诉讼权利和义务书、廉政监督卡、三个规定监督卡、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二日下午13时3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八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四川省隆昌市人民法院公告
(2024)川1083民初902号
四川省隆昌市石碾镇四季山村9组7号附1号的杨春凤:原告陈彬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的次日上午9:00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石碾巡回审判点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债权转让通知书
峨边白杨电力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陈陆文及晏晓秋:根据我行与成都鼎立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买断信贷资产)》,我行已将对峨边白杨电力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陈陆文及晏晓秋的全部债权(其中:本金7864.971796万元、利息1829.66万元,合计9694.631796万元)依法转让给成都鼎立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包括(2020)川11民初117号民事判决书:2021年12月30日作出《执行裁定书》(2021)川11执52号之八执行裁定书:乐山市沙湾区人民法院于2021年6月29日作出(2018)川1111破1号之九民事裁定书,上述我行对你公司及担保人和相关义务人享有上述贷款本息等债权)。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特通知你公司及担保人和相关义务人,请自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立即向债权受让人成都鼎立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履行上述借款本息还款义务。
乐山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沙湾支行
成都鼎立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2月29日
公 告
江西威卓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广丰区电子信息双创园二期标准厂房建设项目-1#~2#宿舍楼工程已通过竣工验收,现该项目民工工资和各类材料、机械租赁等款已支付完毕。如有拖欠,请参与该工程的相关人员和单位见本公告后,到项目部找陈修元,联系电话17879378999进行结算,公司监督电话0796-8236786,联系人钟佰峰。公告至登报后90天止,逾期公司视为自动放弃,概不受理。
江西威卓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024年2月29日
海砂权属的公告
2020年12月9日,威海海警局在乳山口附近海域查获一起未经批准开采海砂案件,查扣涉案海砂6380.06吨。当事人及船上船员均无法提供船上所载海砂的合法来源,所有人的相关证据材料。目前,因该海砂无人认领,现依据《海警机构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三十八条进行公告确认该批海砂权属。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六个月内,请上述物品所有人持有效身份证件、有效权属证明文件到威海海警局认领、主张权利。逾期无人认领的,威海海警局将以无主物品依法处理。特此公告。
地址:威海市环翠区海滨北路95号
联系方式:0631-5247216
威海海警局
2024年2月29日
以下证件挂失
江西省金聚财工程材料有限公司遗失公章壹枚,编号:3606230551738,声明作废。
江西永青工程建设有限公司遗失公章壹枚,编号:3610210902018,声明作废。
江西和万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丰城分公司遗失公章壹枚,编号:3609810503421,声明作废。
遗失江志龙(身份证号:362329199611094215)与南昌恒腾置业有限公司签订的买房首付款发票壹份,票据号码:02403542,金额:454631元,开具时间:2020年12月1日,房号:南昌恒大悦龙台-一期-高层11栋-1-2103,声明作废。
赵浩银、罗水云遗失坐落在玉山县冰溪街道博士大道2号博士公寓3号楼0211号的房屋不动产权证,证号:赣(2022)玉山县不动产权第0014962号,面积:28.12平方米,声明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