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专栏
债权债务清算公告
上饶市长新职业培训学校拟办理注销登记,请相关债权人45日内持证明材料到本民办非企业单位清算小组申报债权,处理有关事务。逾期不办理的,按相关法规处理。
联系人:吴丽平 联系电话:18870359011
联系地址:上饶市信州区凤凰东大道与站前大道交汇处建业硅谷2-3幢1-3-3室
上饶市长新职业培训学校
2024年3月31日
江苏省盱眙县人民法院公告
(2024)苏0830民初871号
滕阳辉:本院受理原告盱眙县家家乐装饰材料部诉你方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廉政监督卡、证据副本、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盱眙县人民法院马坝法庭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盱眙县人民法院公告
(2024)苏0830民初889号
刘正军:本院受理原告高凤超诉你方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廉政监督卡、证据副本、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10时(遇节假日顺延)在盱眙县人民法院马坝法庭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盱眙县人民法院公告
(2024)苏0830民初1344号
王怀亮:本院受理原告江苏盱眙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方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廉政监督卡、证据副本、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下午15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盱眙县人民法院马坝法庭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盱眙县人民法院公告
(2024)苏0830民初991号
张华龙:本院受理原告宋丰银诉你方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廉政监督卡、证据副本、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下午14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盱眙县人民法院马坝法庭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盱眙县人民法院公告
(2024)苏0830民初790号
冯磊:本院受理原告李健泉诉你方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廉政监督卡、证据副本、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盱眙县人民法院马坝法庭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公 告
王学娟:本委受理的申请人合肥大灰熊通讯设备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王学娟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合仲字第1872应裁通知书、仲裁申请书副本及证据材料、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等。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你方提出答辩状、选定仲裁员、提出反请求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7日、7日、10日和15日内。公告期满后的第8日本委依法组成仲裁庭。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10日上午9时,在本委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决(上述期限期满日如遇节假日,均顺延至节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合肥仲裁委员会
2024年3月31日
公 告
四川盛世泓瑞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本委立案受理的申请人韩述明诉你单位劳动争议一案,现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边劳人仲案[2024]019号裁决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来本委领取仲裁裁决书,逾期不领则视为送达。你单位对本裁决不服的,可以自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盐边县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本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四川省盐边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4年3月31日
公 告
杭州君口俞传媒有限公司:本委已受理曾昭起诉你单位[浙杭滨江劳人仲案(2024)3374号]关于劳动报酬等争议一案。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申请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通知书等。自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4年5月20日15时00分在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87号仲裁庭开庭审理。逾期不到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联系电话:0571-89520795。
杭州高新开发区
(滨江)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4年3月31日
公 告
浙江优贷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本委已受理章盈等3人诉你单位[浙杭滨江劳人仲案(2020)761-763号]关于劳动报酬等争议三案。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申请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通知书等。自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4年5月20日14时00分在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87号仲裁庭开庭审理。逾期不到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联系电话:0571-89520795。
杭州高新开发区
(滨江)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4年3月31日
四川省巴中市巴州区人民法院公告
帅建发:本院受理的(2023)川1902民初7921号原告徐洪波与被告帅建发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方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等法律文书。判决如下:由被告帅建发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徐洪波支付借款本金37000元。本案受理费725元,由被告帅建发负担。限你自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法律文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四川省巴中市中级人民法院;也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四川省巴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线提交上诉状。
四川省巴中市巴州区人民法院公告
蹇廷寿、王年琼:本院受理的原告李远清与被告蹇廷寿、王年琼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以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相关法律文书,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23)川1902民初7924号民事判决书、自动履行提醒告知书、交纳诉讼费用通知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四川省巴中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四川省巴中市巴州区人民法院公告
张光平:本院受理的(2023)川1902民初8041号原告柳国林与被告张光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方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裁定书等法律文书。裁定如下:本案按原告柳国林撤诉处理。案件受理费800元,减半收取计400元,由原告柳国林负担。限你自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院领取法律文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四川省巴中市巴州区人民法院公告
四川日出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徐鸣:本院受理的原告彭聪与被告四川日出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徐鸣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以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相关法律文书,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23)川1902民初8321号民事判决书、自动履行提醒告知书、交纳诉讼费用通知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四川省巴中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