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站式”服务助劳动者拿到工资赔偿
《工人日报》(2024年04月05日 06版)
本报讯(记者李玉波 通讯员梅刚)“真没想到,幸亏有仲裁院的帮助和法律工作站的援助,让我维护了自己的权益,发自内心地感谢。”近日,家住内蒙古通辽市的劳动者刘华(化名)握着工资感慨地说。
据了解,2016年4月,刘华在通辽市一家单位从事司机工作,入职后多次要求单位与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一直被以各种理由拒绝。刘华要求单位支付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2倍工资差额,但一直无果。刘华向霍林郭勒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申请仲裁。了解情况后,仲裁员多次与用人单位沟通,并进行诉前调解,但几次调解未果,决定开庭审理。在法律援助工作站的援助下,刘华获得了未签订劳动合同的2倍工资3.8万余元。
据了解,为切实维护经济困难劳动者和进城务工人员等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2023年,在通辽市司法局、通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推动下,通辽市8个旗县(市区)建成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法律援助工作站,为农牧民工等弱势群体维权开辟“绿色通道”,架起便民桥梁。
法律援助工作站选派优秀援助律师驻站,为劳动者提供免费法律咨询、调解仲裁、法律援助等“一站式”服务。同时,建立工作衔接机制,总结劳动争议案件办理经验。此外,用好联席会议制度,不定期开展工作交流座谈,及时发现问题、处理问题、解决问题,持续加强法律援助与劳动仲裁的协同工作效率。2023年,法律援助工作站为635件劳动人事争议案件提供法律援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