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专栏
江苏省镇江市丹徒区人民法院公告
周双根:原告陈建民与被告周双根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镇江市丹徒区人民法院(2022)苏 1112民初36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书主要内容:被告周双根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归还原告陈建民借款本金80000元及利息(利息以80000元为基数,从2022年1月19日起按照年利率3.8%计算至还清之日止)】。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公 告
杭州余嘉科技有限公司:本委已受理彭丽丽、高炜诉你单位关于劳动报酬等争议二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浙杭滨江劳人仲案(2023)3492、3495号裁决书。请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领取裁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本委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87号。联系电话:0571-89520795。
杭州高新开发区
(滨江)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4年4月23日
公 告
杭州安守嘉星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本委已受理徐龙帅等8人诉你单位关于劳动报酬等争议八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浙杭滨江劳人仲案(2023)5798-5805号裁决书。请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领取裁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本委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87号。联系电话:0571-89520795。
杭州高新开发区
(滨江)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4年4月23日
公 告
杭州惠风和文化艺术有限公司:本委已受理吴淑怡等5人诉你单位关于劳动报酬等争议五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浙杭滨江劳人仲案(2023)2392-2393、3987-3989号裁决书。请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领取裁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本委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87号。
联系电话:0571-89520795。
杭州高新开发区
(滨江)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4年4月23日
公 告
杭州天阙科技有限公司:本委已受理徐志奎、蔡旭燕诉你单位关于劳动报酬等争议二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浙杭滨江劳人仲案(2024)3423、3425号裁决书。请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领取裁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本委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87号。联系电话:0571-89520795。
杭州高新开发区
(滨江)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4年4月23日
公 告
亦城亦村(杭州)社区服务有限公司:本委已受理何婷婷诉你单位[浙杭滨江劳人仲案(2024)4507号]关于劳动报酬等争议一案。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申请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通知书等。自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4年6月19日9时10分在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87号仲裁庭开庭审理。逾期不到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联系电话:0571-89520795。
杭州高新开发区
(滨江)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4年4月23日
公 告
茂兴岩曦(杭州)品牌管理有限公司:本委已受理袁竟铖诉你单位[浙杭滨江劳人仲案(2024)3355号]关于劳动报酬等争议一案。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申请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通知书等。自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4年6月19日9时40分在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87号仲裁庭开庭审理。逾期不到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联系电话:0571-89520795。
杭州高新开发区
(滨江)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4年4月23日
社会保险先行支付依法追偿决定书公告
成都攀鑫万源物流有限公司:我局于2024年1月16日对你单位职工刘永兵因工伤产生的工伤待遇先行支付事宜向你单位作出《社会保险先行支付依法追偿决定书》,内容如下:因你单位未依法为刘永兵缴纳工伤保险费且未支付其工伤保险待遇,我局根据该职工提出的先行支付申请,于2023年10月7日经审核批准由工伤保险基金向该职工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待遇154305.06元,现要求你单位在收到本决定书10日内偿还该笔费用,逾期不偿还的,我局将按规定进行追偿,届时因追偿产生损失由你单位承担。因你单位法人电话为空号、单位地址不详,导致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留置送达等方式无法有效将文书送达你处,现依法向你单位进行公告送达,限你单位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与我局联系领取决定书(联系电话:83660329,地址:青白江区便民路6号青白江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9号窗口)。本公告期限为30日,期满即视为送达。
成都市青白江区社会保险局
2024年4月23日
社会保险先行支付依法追偿决定书公告
四川伯益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我局于2024年1月16日对你单位职工曾双强因工伤死亡产生的工伤待遇先行支付事宜向你单位作出《社会保险先行支付依法追偿决定书》,内容如下:因你单位未依法为曾双强缴纳工伤保险费且未支付其工伤保险待遇,我局根据该职工家属提出的先行支付申请,于2023年10月18日经审核批准由工伤保险基金向该职工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待遇866126.00元,现要求你单位在收到本决定书10日内偿还该笔费用,逾期不偿还的,我局将按规定进行追偿,届时因追偿所产生的损失由你单位承担。因你单位法人电话无人接听、单位地址不正确,导致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留置送达等方式无法有效将文书送达你处,现依法向你单位进行公告送达,限你单位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与我局联系领取催告书(联系电话:83660329,地址:青白江区便民路6号青白江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9号窗口)。本公告期限为30日,期满即视为送达。
成都市青白江区社会保险局
2024年4月23日
劳动保障监察文书送达公告
东莞三联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我局受理王望华、王爱民投诉你单位拖欠其工人工资一案,因与你单位无法联系,依据《关于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若干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九江市浔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执法文书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浔人社监令字〔2024〕第008号),请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我局(地址:九江市浔阳区庐峰东路38号三楼,联系电话:0792-8573883)领取以上文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浔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4月23日
以下证件挂失
黄冈市康茂农牧科技有限公司遗失营业执照正、副本,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1125MACRYR5X41,核发日期:2024年3月15日,声明作废。
斯普林(湖北)商贸有限公司遗失营业执照正、副本,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1125MAC9Y4U8XL,核发日期:2023年12月14日,声明作废。
鄱阳县地质灾害应急指挥中心遗失《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副本,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3609300653840845,法人代表:胡小华,有效期:自2016年03月21日至2021年03月21日,举办单位:鄱阳县自然资源局,声明作废。
鄱阳县土地储备中心遗失《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360930733937458G,法人代表:汪德华,有效期:自2017年04月28日至2022年04月28日,举办单位:鄱阳县自然资源局,声明作废。
江忠本遗失坐落在彭泽县马当镇太阳村二组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证号:360430102209060002J,声明作废。
郑剑芳遗失太平洋保险公司执业证壹份,执业证证号:02000236110080002016018331,声明作废。
本人遗失南昌绿地昌南置业有限公司票据贰张,票据号:20190124186,金额:40000元,房号:诚意金,票据号:20190124298,金额:280804元,房号:诚意金,姓名:况莹。声明作废。
杨曰巧遗失了博兴兴福手足外科医院住院收费票据一张,费用51013.68元,业务流水号:141325,收据编号:403068076809,现声明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