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专栏
社会保险稽核意见书
夏社稽意[2024]00501号
姜晓燕:我单位于2024年1月10日通过公告方式送达《关于追回失业保险待遇的告知函》。现根据《社会保险稽核办法》(劳动保障部令16号)第十二条、山东省人民政府《山东省社会保险稽查办法》(山东省人民政府令158号)第十九条之规定,现作出如下决定:姜晓燕于2020年11月至2021年4月领取的失业补助金待遇共2400元,属于违规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责令姜晓燕于2024年6月8日前将违规领取的失业补助金退回如下账户:
账户名:夏津县社会保险事业中心
账号:1612005029200254720-000000003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夏津支行
退款时请备注:姓名+失业补助金
联系电话:0534-3265023
如对我单位稽核部门做出的决定有异议,请于三日内向我单位提出书面意见,规定期限内未提出书面意见视为无异议,应在十日内纠正违规行为,否则我单位将提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依法处理。
夏津县社会保险事业中心
2024年5月28日
社会保险稽核意见书
夏社稽意[2024]0502号
刘春华:我单位于2024年1月10日通过公告方式送达《关于追回失业保险待遇的告知函》。现根据《社会保险稽核办法》(劳动保障部令16号)第十二条、山东省人民政府《山东省社会保险稽查办法》(山东省人民政府令158号)第十九条之规定,现作出如下决定:刘春华于2020年12月至2021年4月领取的失业补助金待遇共2000元,属于违规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责令刘春华于2024年6月8日前将违规领取的失业补助金退回如下账户:
账户名:夏津县社会保险事业中心
账号:1612005029200254720-000000003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夏津支行
退款时请备注:姓名+失业补助金
联系电话:0534-3265023
如对我单位稽核部门做出的决定有异议,请于三日内向我单位提出书面意见,规定期限内未提出书面意见视为无异议,应在十日内纠正违规行为,否则我单位将提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依法处理。
夏津县社会保险事业中心
2024年5月28日
社会保险稽核意见书
夏社稽意[2024]0503号
倪卫辉:我单位于2024年1月10日通过公告方式送达《关于追回失业保险待遇的告知函》。现根据《社会保险稽核办法》(劳动保障部令16号)第十二条、山东省人民政府《山东省社会保险稽查办法》(山东省人民政府令158号)第十九条之规定,现作出如下决定:倪卫辉于2021年1月至2021年5月领取的失业补助金待遇共2000元,属于违规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责令倪卫辉于2024年6月8日前将违规领取的失业补助金退回如下账户:
账户名:夏津县社会保险事业中心
账号:1612005029200254720-000000003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夏津支行
退款时请备注:姓名+失业补助金
联系电话:0534-3265023
如对我单位稽核部门做出的决定有异议,请于三日内向我单位提出书面意见,规定期限内未提出书面意见视为无异议,应在十日内纠正违规行为,否则我单位将提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依法处理。
夏津县社会保险事业中心
2024年5月28日
社会保险稽核意见书
夏社稽意[2024]0504号
王世新:我单位于2024年1月10日通过公告方式送达《关于追回失业保险待遇的告知函》。现根据《社会保险稽核办法》(劳动保障部令16号)第十二条、山东省人民政府《山东省社会保险稽查办法》(山东省人民政府令158号)第十九条之规定,现作出如下决定:王世新于2021年1月至2021年6月领取的失业补助金待遇共2400元,属于违规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责令王世新于2024年6月8日前将违规领取的失业补助金退回如下账户:
账户名:夏津县社会保险事业中心
账号:1612005029200254720-000000003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夏津支行
退款时请备注:姓名+失业补助金
联系电话:0534-3265023
如对我单位稽核部门做出的决定有异议,请于三日内向我单位提出书面意见,规定期限内未提出书面意见视为无异议,应在十日内纠正违规行为,否则我单位将提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依法处理。
夏津县社会保险事业中心
2024年5月28日
湛江市吴川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委员会公告
吴川市海滨希尔便利店:本委已受理李爱平与你单位劳动争议一案(吴劳人仲案字〔2024〕66号),因无法与你单位取得联系,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答辩通知书》、《开庭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及相应证据材料等法律文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请及时到本委签收相关资料。本委定于2024年7月19日下午15时整在广东省湛江市吴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七楼仲裁庭开庭审理。吴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址:广东省湛江市吴川市海滨街道海滨二路,联系电话:0759-5586830。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特此公告。
湛江市吴川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委员会
二O二四年五月二十八日
湛江市吴川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委员会公告
湛江钱多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本委已受理康伟芬与你单位劳动争议一案(吴劳人仲案字〔2024〕64号),因无法与你单位取得联系,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答辩通知书》、《开庭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及相应证据材料等法律文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请及时到本委签收相关资料。本委定于2024年7月17日下午15时整在广东省湛江市吴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七楼仲裁庭开庭审理。吴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址:广东省湛江市吴川市海滨街道海滨二路,联系电话:0759-5586830。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特此公告。
湛江市吴川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委员会
二〇二四年五月二十八日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公告
(2024)浙0382破23号
本院根据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的申请于2024年5月21日裁定受理浙江欧亚柴油喷射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浙江安阳律师事务所为浙江欧亚柴油喷射有限公司管理人。浙江欧亚柴油喷射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在2024年7月17日前,向浙江欧亚柴油喷射有限公司管理人申报债权(申报地址:浙江省瑞安市罗阳大道680号香江公馆2楼3单元,联系人:曹晓捷;联系电话:15967728180)。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浙江欧亚柴油喷射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浙江欧亚柴油喷射有限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本院定于2024年7月24日上午10时在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第七法庭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五月二十二日
以下证件挂失
江西钢顺实业有限公司遗失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电动单梁起重机设备代码为:417041280201982837,声明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