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专栏
公 告
《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通知书》(辽2113劳鉴工初[2024]0177号):李鑫,身份证号2113811977****0213,用人单位:德众高科产业(朝阳)有限责任公司,经鉴定伤残程度为玖级,无生活自理障碍,停工留薪期满。如对本鉴定结论不服的,自收到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辽宁省劳动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
朝阳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2024年5月30日
公 告
湖北聚能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本委受理温海霞、闫哨华、朱辉、郭欣怡、余志娟、邓婷与你(单位)劳动人事争议一案(襄劳人仲案字〔2024〕24-29号),六申请人要求你(单位)支付劳动报酬、经济补偿等合计135613.4元。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应申请通知书及开庭通知书。请于2024年5月14日上午9时到襄阳市襄城区复聪路2号本委仲裁二庭参加仲裁庭审,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本委将缺席裁决。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襄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4年5月30日
公 告
杭州壹嘉传媒有限公司:本委已受理李思雨、章梦琪诉你单位[浙杭滨江劳人仲案(2024)4361-4362号]关于劳动报酬等争议二案。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申请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通知书等。自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4年7月24日14时在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87号仲裁庭开庭审理。逾期不到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联系电话:0571-89520795。
杭州高新开发区(滨江)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4年5月30日
公 告
浙江微喂苍穹健康科技有限公司:本委已受理任柯锋等3人诉你单位关于劳动报酬等争议三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浙杭滨江劳人仲案(2023)3629-3631号裁决书。请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领取裁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本委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87号。联系电话:0571-89520795。
杭州高新开发区(滨江)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4年5月30日
安徽省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4)皖0291民初1431号
李兵:本院受理原告杨安琪与你方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请求判令:1、判令原、被告于2020年7月15日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于2023年12月31日解除,并将宜居春水湾小区6栋1单元901室归还原告;2、确认原告有权没收保证金 (押金)1000元;3、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房屋2023年9月下半月至2023年12月租金人民币3500元;4、判令被告承担占用宜居春水湾小区6栋1单元901室房屋使用费(按照原租赁合同租金标准按照1000元/月,实际要求计算至被告返还房屋之日);5、本案的诉讼费用、保全费用、鉴定费用由被告承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定于2024年7月17日上午9时在本院第七法庭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审理)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未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四川省泸县人民法院公告
四川省泸县牛滩镇红旗村9组33号的冷泽华:本院受理的(2024)川0521民初1046号原告冷才勇、李茂、陈勇与被告冷泽华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方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当事人拒不执行生效裁判文书风险告知书、当事人上诉须知、(2024)川0521民初104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被告冷泽华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冷才勇、李茂、陈勇劳务费25,600元及资金占用利息(资金占用利息以未付款项为基数,从2020年10月10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付清款之日止)。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440元、财产保全费276元、公告费610元,共计1,326元,由被告冷泽华负担。(三原告已预交,由被告在支付上述款项时一并支付给三原告)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四川省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河南省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法院拍卖公告
我院定于2024年6月12日10时至2024年6月13日10时,在河南省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平台第一次公开拍卖位于漯河伟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位于漯河市召陵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珠江路南侧、燕山路东侧漯河伟业世纪城5#楼(预售许可证:20220010号)的房产,房号为:411、412、414、415、416、417、418、420、421、422、423、425、512、513、515、516、517、518、519、520、521、522、523、525、611、612、613、614、615、616、617、618、619、622、623、624、625、712、714、715、717、718、719、722、723、724、725、812、813、815、816、817、818、823、824、825、914、915、916、917、918、919、920、921、922、923、924、925、1011、1012、1013、1014、1015、1016、1017、1018、1020、1021、1022、1023、1024、1025、1111、1112、1117、1118、1120、1121、1122、1123、1124、1125、1211、1212、1217、1218、1219、1220、1221、1222、1224、1225、1311、1312、1313、1314、1315、1316、1317、1318、1319、1320、1321、1322、1323、1324、1325、1412、1413、1414、1415、1416、1417、1418、1419、1420、1421、1422、1423、1424、1425、1512、1513、1514、1515、1516、1517、1518、1519、1520、1521、1522、1523、1524、1525、1611、1612、1613、1614、1615、1616、1617、1618、1619、1620、1621、1622、1623、1624、1625、1711、1712、1713、1714、1715、1716、1717、1718、1719、1720、1721、1722、1723、1724、1725。有意竞买者请登录http://sf.taobao.com/0395/02,搜索户名: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法院。
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五月三十日
河南省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法院拍卖公告
我院定于2024年6月12日10时至2024年6月13日10时,在河南省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平台第二次公开拍卖位于漯河市召陵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珠江路南侧、燕山路东侧漯河伟业世纪城(预(销)售许可证:(2022)漯住建售字第00059号)的房产,房号为:(15号楼)102、105;(16号楼)108、109;(17号楼)104、105、106、107;(18号楼)104、105。有意竞买者请登录http://sf.taobao.com/0395/02,搜索户名: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法院。
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五月三十日
河南省永城市人民法院拍卖公告
河南省永城市人民法院定于2024年6月16日10时至2024年6月17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永城市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法院主页网址:http://sf.taobao.com/0370/10,法院账户名:永城市人民法院)第二次公开拍卖河南省永城市建设路北中原路东欧蓓莎家居建材生活广场商铺1-2层(房产证号:20210000924号)。详细信息请登录上述网站浏览查询。有意者请按网站公布要求参加竞买。
联系人:夏法官 联系电话:16637005909
永城市人民法院
2024年5月30日
寻亲启事
王通元,男,身份证号码1101031947****0918,现年76岁。1985年起多次因病由我单位送至北京市回龙观医院治疗。因多方寻找其亲属无果,我单位实际长期在履行监护义务,与医院配合照看王通元。因王通元近期病情愈发严重,现登报希望王通元亲属看到后及时与我单位联系,接洽管理王通元事宜。单位联系人:米奇新 联系电话:010-63909312
北京市长途汽车有限公司
2024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