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可享集中照护
《工人日报》(2024年06月03日 06版)
本报讯(记者张玺 通讯员程志会)近日,天津市民政局、财政局联合印发《关于开展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工作的通知》,明确低保家庭中经评估为完全失能等级的老年人,在入住养老服务机构时,因收入水平较低无法负担集中照护支出的差额部分由政府进行补贴。符合通知条件的老人在入住养老机构时,基本可实现零缴费、“免单”入住。
通知规定,救助对象暂定为天津市户籍(除市内六区以外)、已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经评估为完全失能等级,并自愿入住养老机构满30天的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通知明确,老年人享受的救助额度,为入住养老机构实际收费标准扣除其本人已获得的最低生活保障金、残疾人补贴等行政给付后的差额。
另外,长期护理保险参保人员已通过基金支付基本护理服务费用的,不纳入本救助范围。
天津市民政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将坚持兜底性、保基本,聚焦提升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能力,到“十四五”末,初步满足有意愿入住养老机构的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需求,提升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及其家庭的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