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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 2024年06月10日 星期一

重庆明确青年就业见习期间权益

每月基本生活费不低于2100元

《工人日报》(2024年06月10日 06版)

本报讯(记者李国)“不低于重庆市主城区最低工资标准第一档2100元/月的基本生活费、人事档案免费托管服务……”日前,重庆发布青年就业见习实施办法,对青年群体在就业见习期间享有的权益作出明确规定。

该实施办法明确,见习人员范围为: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高校毕业学年在校生以及对口支援西藏等地区的高校毕业生;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毕业学年在校生;进行失业登记的16岁~24岁失业青年;等等。

重庆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主动提供围绕重庆重点产业发展或重大投资项目、重大科研项目等就业见习岗位,符合开展就业见习工作条件,合法合规生产经营的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社区以及其他组织可申请备案成为就业见习基地。对吸纳符合条件人员参与就业见习的见习基地,按1300元/人/月标准拨付基本生活费补贴;对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含)以上的见习基地,按200元/人/月标准拨付留用人员差额补贴;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补贴按100元/人标准一次性拨付给见习基地。

记者了解到,该实施办法对就业见习过程管理进行了优化规范。比如,明确同一见习人员只能享受一次补贴;细化市区两级有关部门和见习基地职责,引入数字治理方式,建立就业见习工作全周期智治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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