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延续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
《工人日报》(2024年07月08日 06版)
本报讯(记者邢生祥)近日,青海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省税务局联合印发《关于延续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的通知》,提出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至1%的政策至2025年底,通过降费率、稳岗位、提技能等一揽子组合式政策促进就业,保障和改善民生。
青海实施稳岗返还政策,对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以上,未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发放稳岗返还资金,大型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中小微企业按60%返还。同时,实施技能提升补贴政策,对参加失业保险缴费满1年、取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企业在职职工或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发放技能提升补贴。
为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青海扩大稳岗资金用途,稳岗返还资金在现行四项稳定就业岗位支出基础上扩大至降低生产经营成本支出,企业在合规使用资金前提下可结合自身实际确定具体用途。同时,发挥资金正向激励作用,按照初级(五级)1000元、中级(四级)1500元、高级(三级)2000元的标准发放技能提升补贴,促进职工和失业人员提升职业技能,提高就业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