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立法和监管,让无人科技释放更多正效应
据7月15日《大众日报》报道,7月13日,山东济南引入的首部无人驾驶公交车正式上路进行地图采集,为后续实现商用做准备。该车搭载的多个雷达、监控系统可以通过计算机向全车发布指令,让无人驾驶公交有了“眼睛”“大脑”以及“神经系统”。近来,多地搭载无人科技的产品和应用纷纷面世,让人们感慨科幻场景即将变成现实。
近年来,越来越多无人科技融入人们的生产生活——在部分地区,通勤时打一辆无人驾驶出租车已成为现实;快递分拣中心,无人车智能分拣提高了分拣配送效率;农忙时节,无人机高效播种、施肥、打药,让“科技就是生产力”变得可观可感;近期南方多地的防汛抗洪一线,无人机在险情监测、救援以及物资投送方面也派上了大用场……
无人科技蓬勃发展,是人工智能等核心技术不断进步带来的直观体现。市场端对便利、多元需求的升级,资本的看好与积极进入都驱动了行业的发展。可以预见,这一新技术、新产业未来会有广阔的发展空间。
新场景、新业态催生新蓝海、新机遇,为经济注入新的强劲动力,正在产生巨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其蓬勃发展已是大势所趋。但也要看到无人科技中的一些新情况、新挑战。比如,无人驾驶的网约车出现交通事故如何进行责任划定,成为一个现实问题;无人机“乱飞”“擅拍”现象一直存在,有的甚至给国家安全带来隐患。近日在内蒙古呼伦贝尔一景区的马术表演现场,一架无人机擅自飞行拍摄被射落。景区回应称,为了安全,此处禁止飞无人机。此外,有人担心,依托无人科技的无人经济形态会在一定程度上对零售、餐饮、娱乐等领域部分岗位造成冲击。其实,我们相信,技术的进步以及新业态的产生,会创造和催生出新的劳动力需求和更多就业创业可能。
从长远看,如何厘清法律边界、兼顾社会效益,让无人科技释放的正效应更多、负效应更少,值得探讨。相关部门在出台扶持政策的同时,还要加强法律层面的制度供给。明确的立法规范,可以对行业发展起到明规则、划红线、强指引的积极作用。针对一些无人科技的发展,我国现行法律体系中的规定还偏向原则性。因此,需要“对症下药”,对这一行业的技术研发、生产制造、市场准入、安全运行、监督管理等多个环节,作出切实有效的指引、规范和约束,并出台与法律相配套的实施细则、操作规程和行业规范。
无人科技不能无人监管。无人经济下的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较传统产业、业态、模式,具有特殊性,在监管上既要包容审慎推进无人经济发展,又要探索创新适应无人经济的新监管模式,做到既激活市场,又监管到位。
说到底,无人科技的发展和应用,应以更好地服务于人作为价值指引。只有各方共同努力,在立法、监管上不断健全和完善,才能推动无人经济健康发展,让消费者及各类市场主体更多地享受到无人经济红利。让科技触达未来、改变生活,我们拭目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