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专栏
李兵:本院受理(2024)云0325执异40号申请人洋浦利航物流有限公司申请追加你为被执行人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执行异议申请书,追加你为该案的被执行人。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逾期本院将依法作出裁判。
云南省富源县人民法院
李买琼:本院受理原告孙伟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云0325民初106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云南省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云南省富源县人民法院
付建喜:现向你公告送达我局作出的苏0411职中[2024]第7号《职业伤害确认中止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平台企业和新就业形态就业人员或者其近亲属如对本结论不服的,可自收到本结论书之日起60日内向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向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特此公告。
常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新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甬仲字第257号
京道(宁波)影业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12MA2822B8XD):申请人杜聪与被申请人京道(宁波)影业有限公司的投资合同纠纷一案,本委已立案受理。因你单位下落不明,现向你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答辩通知书、仲裁权利义务告知书、举证通知书、仲裁风险提示书、仲裁员及仲裁庭选定书、仲裁员名册、仲裁规则等材料;并告知下列有关事项:一、本公告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为送达。二、举证期限、仲裁员选定为本公告送达之日起15日内。三、自本公告送达之日起第30日下午14时(节假日顺延)在本委第一仲裁庭开庭审理本案,届时无正当理由未到庭的则依法缺席裁决。
宁波仲裁委员会
银川仲裁委员会仲裁公告
申克(天津)工业技术有限公司:申请人宁夏煤炭基本建设有限公司与你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2024)银仲字第0245号】一案,本会已依法受理。因无法通过其他方式与你取得联系,现依法向你送达仲裁通知书、风险告知书、仲裁庭开庭方式选定书、仲裁庭组成方式及仲裁员选定书、仲裁申请书副本、《银川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银川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名册》。请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到银川市民大厅A区5层3号窗口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选定仲裁员,逾期将由本会主任指定;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提交答辩书、证据材料。请在仲裁庭组成后五日内到本会领取组庭通知书。仲裁庭将于答辩期满后十五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银川市民大厅D区2楼第一仲裁庭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裁决。届时未到庭,仲裁庭将依法缺席裁决。
银川仲裁委员会
公 告
重庆万榆消防工程有限公司彭水分公司:本委受理张万书与你公司工伤保险待遇、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争议一案,案号为渝彭劳人仲案字〔2024〕第261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及仲裁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通知书等仲裁文书,上述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为送达。现定于2024年9月9日上午9时30分,在彭水县绍庆街道插旗街189号二楼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庭开庭审理本案。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本委将作缺席审理,并依法做出缺席裁决。
重庆市彭水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4年7月22日
公 告
昆山光辉劳务派遣服务有限公司:因邮寄给你单位的邮政快递被退回,多次联系后仍无法向你单位送达,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关于李华丽的《工伤认定限期举证通知书》(苏0413工举【2024】158号)。公告期限为30日,公告期间中止工伤认定程序。公告期满后,我局将恢复工伤认定。请你单位于公告生效之日起,15日内向本局提交不认为是工伤的证据材料。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0519-82886602
地址:常州市金坛区金坛大道150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505室
邮编:213200
常州市金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城固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城固恒源电力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7225671361286):本委受理的吴冬梅、彭伟、何丽、贺冬梅、杨明分别诉你单位的五起劳动争议案,因通过其他方式均无法送达,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城劳人仲案字〔2024〕第42、43、46、47、48号)答辩通知书、开庭通知书及仲裁申请书(副本)等诉讼文书。上述材料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限你单位在公告期满后的10日内提交以上5件案件的答辩书和相应的应诉材料。案件定于2024年9月10日上午8时30分在城固县人力资源大厦七楼707室仲裁庭开庭审理,请准时参加庭审,逾期不到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2024年7月24日
河北省隆化县人民法院公告
(2024)冀0825民初1886号
韩志强:本院受理原告周胜艳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举证通知书、告知权利义务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司法公开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4年8月8日9时30分在本院张三营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
隆化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七月二十四日
重庆市璧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 告
杨莹(身份证号码:4102251993****6144)、廖金成(身份证号码:5109211994****2912)、张金伟(身份证号码:5116231989****7334)、杨万荣(身份证号码:5322241981****4374)、吴来(身份证号码:4506031984****2137):我局受理的重庆市璧山区就业和人才中心移交的杨莹、廖金成、张金伟、杨万荣和吴来5人违规领取失业保险待遇(其中:杨莹649元,廖金成1280元,张金伟8190.96元,杨万荣39511.8元,吴来5860元)五案(杨莹立案号:璧人社监立审〔2024〕2号,廖金成立案号:璧人社监立审〔2024〕5号,张金伟立案号:璧人社监立审〔2024〕8号,杨万荣立案号:璧人社监立审〔2024〕9号,吴来立案号:璧人社监立审〔2024〕14号),经我局调查核实后,2024年7月12日,我局对杨莹、廖金成、张金伟、杨万荣和吴来5人分别作出《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告知书》(杨莹:璧人社监理告〔2024〕09号,廖金成:璧人社监理告〔2024〕011号,张金伟:璧人社监理告〔2024〕07号,杨万荣:璧人社监理告〔2024〕08号,吴来:璧人社监理告〔2024〕06号),拟决定责令杨莹、廖金成、张金伟、杨万荣和吴来5人分别在收到本告知书3个工作日内退回违规领取的失业保险待遇649元、1280元、8190.96元、39511.8元和5860元。因受送达人杨莹、廖金成、张金伟、杨万荣和吴来5人无法直接送达,现依法向杨莹、廖金成、张金伟、杨万荣和吴来5人公告送达《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告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有异议,可以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我局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进行陈述和申辩。逾期未陈述或者申辩的,视为放弃陈述和申辩权利。特此公告。
重庆市璧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7月24日
公 告
沧州市宏润机车配件有限公司:本委受理武艳红诉沧州市宏润机车配件有限公司(沧运劳人仲案【2023】第257号)。现依法向被申请人公告送达申请书副本、受理案件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通知书等法律文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0日内。开庭时间如下:2024年9月3日上午9时30分(沧运劳人仲案【2023】第257号)(地址:沧州市运河区政府院内,运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电话:0317-5297833)。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闭庭后10日内到本委领取裁决书,逾期不领视为送达。特此公告。
沧州市运河区
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