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常州试点推行职工(劳模)技术创新专项集体合同
252家试点企业累计发放创新奖励超6000万元
“有了这个合同保障,奖励能够及时兑现,大家的创新热情自然高涨!”近日,江苏常州强力先端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强力先端)职工姚磊领到了公司发放的创新奖励金,他和团队成员创新实施的一个项目,为企业增效27万元,团队获得奖励1.35万元。
“奖励金额占项目新增效益的5%,一纸合同上写得明明白白,公司一分不少给。”姚磊所说的“一纸合同”,是公司职企双方签订的《职工技术创新专项集体合同》。
2018年7月,常州以推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为契机,在全国率先试点推行职工(劳模)技术创新专项集体合同,促进企业和职工“效益共创、利益共享”。6年来,职工(劳模)技术创新专项集体合同已在252家企业试点,覆盖15万名一线职工,累计创造经济效益近6亿元,向职工发放创新奖励总额突破6000万元。
奖励比例明明白白写在合同中
翻开强力先端的《职工技术创新专项集体合同》,一条条创新项目、奖励比例等写得明明白白。公司设立了“现场型”“管理型”“服务型”“攻关型”“创新型”5类奖项,拿出真金白银给予职工实实在在的奖励。其中,对“创新型”项目,明确参与职工可连续5年享受利润分成,分成比例分别为年增加利润的12%、10%、8%、6%、2%。
合同实施半年后,公司举行了首次颁奖典礼,5个项目小组获奖,共计发放奖金9.23万元。
“当时,我们总经理认为5%的奖励比例太低,竟然主动来找工会商议将比例提高到10%。”强力先端公司工会主席张维琴告诉记者。
自2018年签订合同至今,公司已累计奖励108个项目,发放工艺改进创新奖金和研发创新奖金368万元,惠及700多名职工。“技术创新从原来的‘要我做’,变成了现在的‘我要做’。”姚磊说。
强力先端公司总经理张宴成认为,“签订‘专项集体合同’,能够激发职工创新热情,通过技术创新给企业带来效益。蛋糕做大了,对企业和职工来说都是好事。”
“奖励、比例明明白白写在合同中。”常州市总工会党组书记、副主席张小军介绍,专项合同的核心在于,职工的创新成果产生效益后,企业将部分效益分配给参与的职工,也就是建立技术工人创新成果按要素参与分配的制度。
技高者多得 创新者重奖
全国劳模刘云清自主研发的中间体高压预清洗机,效率超同类设备40%,2023年创造经济效益超1000万元,根据专项合同相应条款,项目团队获得奖励20万元。“技高者多得,创新者重奖,这对产业工人是极大的鼓舞,大家创新研发的动力更强了。”
东方润安集团有限公司第一轧钢厂的骨干员工刘超带领的“T型钢轧制负差率提升”攻关小组,让12个T型钢规格的负差率提升了2.04%,还使所有规格的负差率平均提升了1.85%,提高了机时产量和成材率,降低了吨钢加工费用,有效地提高了综合效益。根据公司《职工技术创新专项集体合同》的相关规定,刘超和他的团队获得项目利润5%的奖励,共计50万元。集团为鼓励全体员工向他们学习,额外对他们奖励了50万元。
在江苏紫龙药业有限公司,“大郭”郭庆伟是公司的标杆。作为一名“95后”,他入职以来牵头实施的技术改革项目已有40多项。“大郭”从一名水针车间的一线工人,成长为企业车间主任,拿着可观的年薪,还获得了常州市五一劳动奖章。
“不断完善的激励机制,正持续激发职工的创新热情。”张小军说,专项合同不仅树立了以激励创新为导向的“指挥棒”,还打通了技术工人职业发展的“快车道”。目前,在常州试点企业中,已建立技术工人技能等级成长机制的企业达到175家,超1.4万人获得晋升。
一厂一特色 一企一合同
“我们把职工创新成果参与分配、职工技能水平和职务职级晋升挂钩、职工教育培训经费提取使用等6个方面作为专项合同必须包含的内容。在突出职工技能和创新要素参与企业收入分配的共性中,不同行业、不同规模的企业可以对专项合同文本进行调整和拓展,探索符合自身实际的特色路径。”张小军介绍,各试点企业在优化沟通渠道、制定激励细则、拓展协商深度等方面开展一系列创新实践,逐步形成了“一厂一特色,一企一合同”的生动局面。
天山重工有限公司设立了企业“多技能津贴”,职工多一项技能每月可获得200元至500元技能津贴;千红生化建立了职工股权激励模式,基层管理者、业务骨干、工匠等也能享受企业发展红利;新誉集团、万帮数字能源等企业,专门协商制定了《职工技术等级评定管理办法》,设置L1-L9等不同技术等级,每年进行评定晋级,分别给予职工每月500元至1000元不等的技能补贴、岗位津贴,或者交通、通讯补贴……
目前,常州已经将职工(劳模)技术创新专项集体合同签订工作纳入《常州市总工会关于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全面推进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工作三年行动计划》。张小军向记者表示,常州市总工会将鼓励引导更多企业签订职工(劳模)技术创新专项集体合同,提高技术工人待遇,激励职工提升技能水平,让广大职工共享企业高质量发展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