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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 2024年09月06日 星期一

公告专栏

《工人日报》(2024年09月06日 06版)

浙江省青田县人民法院公告

肖正伟(户籍地浙江省青田县海口镇南岸村83号):本院受理原告启和(浙江自贸区)石化有限公司与被告肖正伟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4)浙1121民初2571号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司法公正码告知书、互联网庭审告知书、民商事诉讼相关告知材料、审判流程信息公开告知书、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告知审判人员通知书和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你的答辩及举证期限为30日,自送达之日起计算。本院决定本案于2024年12月10日上午9时在青田县人民法院油竹法庭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

 

浙江省青田县人民法院公告

金飞明(户籍住址浙江省永嘉县岩头镇西岸村上岙42号):本院受理的原告刘一平与被告金飞明修理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且无法直接与你取得联系,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浙1121民初2474号应诉及举证通知书、民商事诉讼一审相关告知材料、司法公正码、诉状及证据副本、延长审限及举证期限通知书、告知普通程序独任审判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2024)浙1121民初2474号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本院于2024年10月30日9时30分在本院温溪法庭第一审判庭开庭审理。

 

浙江省青田县人民法院公告

沈志林(户籍住址安徽省蚌埠市怀远县常坟镇大郢村二组199号):本院受理的原告刘一平与被告沈志林修理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且无法直接与你取得联系,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浙1121民初2483号应诉及举证通知书、民商事诉讼一审相关告知材料、司法公正码、诉状及证据副本、延长审限及举证期限通知书、告知普通程序独任审判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2024)浙1121民初2483号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本院于2024年10月30日9时30分在本院温溪法庭第一审判庭开庭审理。

 

浙江省青田县人民法院公告

黄国良(户籍住址河南省泌阳县泌水办事处十里庙居委会曹庄西组):本院受理的原告刘一平与被告黄国良修理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且无法直接与你取得联系,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浙1121民初2482号应诉及举证通知书、民商事诉讼一审相关告知材料、司法公正码、诉状及证据副本、延长审限及举证期限通知书、告知普通程序独任审判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2024)浙1121民初2482号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本院于2024年10月30日9时30分在本院温溪法庭第一审判庭开庭审理。

 

浙江省青田县人民法院公告

付海洋(户籍地浙江省青田县腊口镇武溪新村9号):本院受理原告金永敏与被告付海洋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浙1121民初2695号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司法公正在线告知书、民商事诉讼一审相关告知材料、诉状及证据副本、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举证期限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你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为送达后的15日内,逾期不提交证据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本院决定于2024年10月24日9时30分在腊口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浙江省青田县人民法院公告

陈来军(户籍地浙江省青田县祯埠镇祯泰小区19幢5号):本院受理原告张锐与被告陈来军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浙1121民初2698号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司法公正在线告知书、民商事诉讼一审相关告知材料、诉状及证据副本、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举证期限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你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为送达后的15日内,逾期不提交证据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本院决定于2024年10月24日10时在腊口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浙江省青田县人民法院公告

王培武(户籍地安徽省阜南县郜台乡宁台村老庄台10组41号):本院受理原告陈伯平与被告王培武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浙1121民初2333号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司法公正在线告知书、民商事诉讼一审相关告知材料、诉状及证据副本、简转普民事裁定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举证期限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你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为送达后的15日内,逾期不提交证据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本院决定于2024年10月24日10时30分在腊口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公 告

由江西远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水南历史文化街区建设项目基坑支护项目已于2021年5月2日竣工,我司已按期结清该项目所有农民工工资及材料供应商材料款。若有异议,请各位权利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与我公司工程部联系,并带齐相关原始凭证到我公司工程部登记备案审查,以便完清相关手续,逾期视为无异议。

联系人:孙景来13697088938

余坚13979193600

江西远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024年9月6日

 

招领公告

2024年9月4日,吉安县公安局、吉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办理案件中,依法对车牌号为苏A27ZK0的厢式冷藏车内的“冷冻调理牛肉”进行扣押。现请被扣押货物主到吉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认领,因物品无法长期保存,自登报之日起30日内未领取,我局将依法对该扣押物品作拍卖处理。

吉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9月6日

 

江苏省镇江市丹徒区人民法院公告

唐兴民:原告江苏苏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被告唐兴民、镇江市丹徒区建设工程管理处委托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镇江市丹徒区人民法院(2024)苏1112民初129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书主要内容:一、被告唐兴民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50万元交还给原告江苏苏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二、驳回原告江苏苏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8800元,公告费600元,合计9400元,由被告唐兴民负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公 告

杭州创泰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本委已受理苑恒诉你单位[浙杭滨江劳人仲案(2024)5417号]关于劳动报酬等争议一案。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申请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通知书等。自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4年10月22日16时在杭州市滨江区滨兴家园商铺50号长河街道仲裁派出庭开庭审理。逾期不到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联系电话:0571-85092759。

杭州高新开发区(滨江)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4年9月6日

 

公 告

杭州所见所得科技有限公司:本委已受理张瑞华诉你单位关于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等争议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浙杭滨江劳人仲案(2023)4911号裁决书。请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领取裁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本委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87号。联系电话:0571-89520795。

杭州高新开发区(滨江)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4年9月6日

 

公 告

浙江流熵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本委已受理马江诉你单位[浙杭滨江劳人仲案(2024)5319号]关于劳动报酬等争议一案。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申请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通知书等。自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4年10月28日15时00分在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87号仲裁庭开庭审理。逾期不到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联系电话:0571-89520795。

杭州高新开发区(滨江)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4年9月6日

登报电话:132567205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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