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专栏
浙江省青田县人民法院公告
叶妙柳(户籍地浙江省青田县汤垟乡干坑村迂潭014号):本院受理原告涂传云与被告叶妙柳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4)浙1121民初2342号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司法公正码告知书、互联网庭审告知书、民商事诉讼相关告知材料、审判流程信息公开告知书、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告知审判人员通知书和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你的答辩及举证期限为30日,自送达之日起计算。本院决定本案于2024年12月17日上午9时在油竹法庭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
江苏省镇江市丹徒区人民法院公告
刘洋:本院受理魏康浩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苏1112民初117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民一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镇江市丹徒区人民法院公告
王兴伟:原告殷春华与被告王兴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镇江市丹徒区人民法院(2024)苏1112民初 1155号民事判决书【主要内容:一、被告王兴伟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归还原告殷春华借款本金283000 元及逾期利息(以283000元为基数,自2024年3月20 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照年利率3.45%计算);二、驳回原告殷春华的其他诉讼请求】。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盱眙县人民法院公告
程刚:本院受理原告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淮安中心支公司与你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送达,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证据材料副本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3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 限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上午 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管仲法庭第四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盱眙县人民法院公告
张列付:本院受理原告何调霞与你返还原物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830民初271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壹份,上诉于江苏省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盱眙县人民法院公告
段广明:本院受理原告盱眙贵林建材装饰经营部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苏0830民初175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壹份,上诉于江苏省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社会组织成立登记公告
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有关规定,下列社会组织准予成立登记,现予以公告。名称:本溪市明山区华夏馨苑养老服务中心,住所:辽宁省本溪市明山区文化路华夏馨苑H座楼,法定代表人:孙祥利,开办资金:捌万元,业务主管单位:本溪市明山区民政局,批准登记时间:2024年9月11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2210504MJ3181264M。
寻亲公告
2021年8月15日,本人黄学文在江西省赣州市大余县妇幼保健院抱养一女婴,女婴姓名:刘洛,出生日期:2021年8月9日,带回家抚养至今。请刘洛亲生父母亲或者其他监护人持有效证件与本人联系,即日起7日内无人认领,本人将按有关规定为该弃婴申请办理户籍登记。
声明人:黄学文
2024年9月13日
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4)苏0411民初9769号
巢锋华:本院受理原告赵霞诉被告巢锋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当事人权利义务告知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简转普口头裁定及独任审理告知书、开庭传票等相关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下午13时3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六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4)苏0411民初9203号
徐菊英、新北区新桥菊英百合生态农业园:本院受理原告周克成诉被告徐菊英、新北区新桥菊英百合生态农业园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民事裁定书、财产控制情况告知表、当事人权利义务告知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简转普口头裁定及独任审理告知书、开庭传票等相关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下午15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六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4) 苏0411民初 5148号
彭晨:本院受理原告毛玉祥诉被告彭晨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苏0411民初5148号民事判决书、上诉须知。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上诉须知,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公 告
邵阳市宝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本委现已裁决李喜容诉你(单位)工伤待遇争议一案(隆劳人仲案字〔2024〕第144号),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隆劳人仲案字〔2024〕第144号仲裁裁决书。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来本院领取签收仲裁裁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隆回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4年9月13日
公 告
十堰市深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十堰市深港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我委受理万伟、庹飞与你单位劳动争议一案,现将劳动仲裁申请书副本、应申请通知书、开庭通知书依法公告送达,公告期满30日即为送达。定于2024年10月23日上午9时在本仲裁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审理裁决。本委地址:湖北省十堰市张湾区工业新区建设大道27号,高端装备工业园研发中心807室,联系电话:0719-8525659
十堰市张湾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4年9月13日
公 告
南京七星烁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本委受理马向群与你(单位)劳动人事争议一案(襄劳人仲案字〔2024〕197号),申请人要求你(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双倍工资等合计267569元。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应申请通知书及开庭通知书。请于2024年11月5日上午9时到襄阳市襄城区复聪路2号本委仲裁二庭参加仲裁庭审,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本委将缺席裁决。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襄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4年9月13日
公 告
杭州小万科技有限公司:本委已受理刘宇京诉你单位关于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赔偿金等争议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浙杭滨江劳人仲案(2024)3012号裁决书。请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领取裁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本委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87号。联系电话:0571-89520795。
杭州高新开发区
(滨江)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4年9月13日
以下证件挂失
江西龙华实业有限责任公司遗失公章,编号:jx04751,声明作废。
赣州三兴化工有限责任公司遗失银行开户许可证正本,核准号:J4293000699701,账号:142259286000005410,声明作废。
湖北雄鑫志装饰装潢有限公司(91421125MA496EGK9G)遗失营业执照正本,核发日期:2020年6月1日,声明作废。
山东海宸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法人代表章(孙忠岭)3704053021731丢失,声明作废。
登报电话:132567205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