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检察机关持续推动行政检察工作做深做实,助推行政执法规范化,纾解群众急难愁盼——
让公平正义“看得见”,让“法结”“心结”同步解
某建材公司向某市政府申请为公司拟建设工程项目制定产能置换方案,未获批准和书面答复而提起行政诉讼。经法院一审、二审、再审,该公司向检察机关申请检察监督。
检察机关通过大量调查核实工作和召开听证会,制发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及时修改或废止与国家产业政策规定不符的文件,建议行政机关严格依法行政。这是记者日前在广西开展“新时代法律监督工作巡礼·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集中采访活动中了解到的。
“对于产能置换方案的制定主体应该是谁,地方文件和国家某部文件规定有相冲突之处。”该案承办检察官告诉记者,国家某部文件规定的主体为“新(改、扩)建项目企业”,而政府印发的相关通知文件规定的主体为“项目所在地设区市人民政府”。
“该企业基于地方文件的规定,要求某市政府为其制定产能置换方案,由此引发本案纠纷。”检察官说,此外,某市政府在拒绝该企业这一申请时,未告知其诉权和起诉期限。
为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最高检行政检察厅联合争议地的自治区、市、区检察院,开展公开听证。人民监督员黄志文律师参与了听证,感触颇深。“四级检察机关上下联动一体履职召开听证会,并邀请政府机关多个相关部门负责人参与,以案释法,促进了政府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他说,“人大代表、法学专家现场发表意见,既保证了听证意见更加专业、权威,也让双方当事人切切实实感受到公平公正。”
制发检察建议后,相关单位及时整改落实,政府废止与国家产业政策规定不符的文件。
通过检察监督,促进严格执法,提升文件制定的规范性和准确性,这是广西检察机关聚焦突出问题、助推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的一个缩影。
记者了解到,2020年以来,广西检察机关聚焦为大局服务,强化履职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持续深化行政诉讼监督,倒逼行政机关对执法工作进行“全面体检”及整治,修改、废止与上位法冲突的内部管理文件。针对办案中发现的深层次、普遍性治理问题,向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662份,推动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风险。
经过梧州市人民检察院的检察监督,陆某终于拿回了137亩林地的使用权,他专门寄来感谢信表达感激之情。广西检察机关用心用情增进民生福祉,深入践行为人民司法,高质效履职纾解群众急难愁盼。陆某的故事就是一个典型事例。
在陆某的这起林权纠纷中,梧州市人民检察院加强调查核实、精细审查,杜绝“坐堂办案”“书面办案”,召开公开听证。对该案进行全面、客观审查后,梧州市人民检察院向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提请抗诉,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向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经审理,采纳了检察机关的抗诉意见,并作出再审行政裁定书,支持改判,陆某名下137亩山林使用权“失而复得”。
梧州藤县检察院与相关行政机关衔接联动,为3000多名农民工追回劳动报酬,保障“辛苦钱”一分不少;防城港、钦州、百色、来宾等市检察院开展婚姻登记领域小专项活动,有效保障婚姻法律法规在少数民族地区的依法实施;扎实开展检察听证工作,让当事人把事说清、听证员把理阐明、检察官把法讲透,让公平正义“看得见”,让“法结”“心结”同步解……
近年来,广西检察机关聚焦就业、教育、社保等重点民生领域,以及妇女、老年人、残疾人、农民工等特定群体权益保护,全区检察机关共办理涉民生民利行政检察监督案件5751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