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专栏
浙江省青田县人民法院公告
陈永群(户籍地浙江省青田县巨浦乡湖云村公路5号):原告陈特生与被告陈永群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4)浙1121民初1489号民事判决书、移送执行风险告知书、缴费通知书。公告之日起两个月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后三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也可以在上述期限内向浙江省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线提交上诉状。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四川省隆昌市人民法院公告
(2024)川1083民特17号
四川省隆昌市石碾镇车家堰村6组28号的王婷:本院受理申请人王国进申请宣告被申请人王婷自然人失踪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送达民事判决书:宣告王婷失踪。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
江苏省宜兴市人民法院公告
(2024)苏0282民初11176号
经纬纺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无锡市特库德机械有限公司与被告你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不能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举证须知、民事裁定书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和16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周铁第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4)苏0411民初6498号
毛志坚、王正东:本院受理原告黄红军诉被告毛志坚、王正东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4)苏0411民初6498号民事判决书、上诉须知。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上诉须知,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镇江市丹徒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4) 苏1112 民初2079号
李明标:本院受理的原告方杏林诉被告李明标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向你公告送达(2024)苏1112民初207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如下:被告李明标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方杏林借款本金50000元及逾期还款利息。案件受理费1050元,保全费620元,公告费600元,合计2270元,由被告李明标负担。限你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同时缴纳相应的上诉案件受理费,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供副本,上诉于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镇江市丹徒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4)苏1112民初1359号
李明标:本院受理的原告谢锁英诉被告李明标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向你公告送达(2024)苏1112民初135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如下:被告李明标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原告谢锁英借款90000元。案件受理费2700元,由原告谢锁英负担 675元,被告李明标负担2025元;公告费600元由被告李明标负担。限你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同时缴纳相应的上诉案件受理费,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供副本,上诉于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临海市人民法院公告
(2024)浙1082破37号
本院于2024年9月25日根据浙江临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申请裁定受理临海市欢乐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台州中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管理人。临海市欢乐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在2024年12月10日前向临海市欢乐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通讯地址:临海市大洋街道总部经济商务区9幢13楼;邮政编码:317000;联系电话:17858666688 应玮)申报债权。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本院定于 2024 年12月17日上午9时在本院第九法庭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请携带相关身份证件。临海市欢乐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临海市欢乐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临海市欢乐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财务管理人员及其他经营管理人员自公告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或管理人)提交公司印章、账簿、文书资料、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等,若未能提供或提供材料不全导致无法清算的,其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人依法应对公司债务承担相应民事责任。
作废公告
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人民法院作出(2024)浙1004破申36号《民事裁定书》,依法裁定受理台州宏商贸易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浙江回浦律师事务所担任该企业管理人。目前台州宏商贸易有限公司已被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人民法院宣告破产,以及破产程序终结。管理人在履职过程中,未接收到企业营业执照和相关印章。现管理人声明作废台州宏商贸易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1004MA2AM2UL8B)营业执照正副本及公章、财务章、合同专用章等。
台州宏商贸易有限公司管理人
安庆经济技术开发区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安庆市小画家教育咨询有限公司:本委已受理申请人陶文、赵明朗与你单位关于工资等事宜的劳动争议一案(案号:安开劳仲案字〔2024]第62号),因你单位未按规定参加仲裁活动,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之规定,本委已依法缺席处理,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仲裁裁决书》(安开劳仲裁字〔2024] 第48号)。裁决内容如下:一、被申请人安庆市小画家教育咨询有限公司应当自本仲裁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支付给申请人陶文工资12869元。二、被申请人安庆市小画家教育咨询有限公司应当自本仲裁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支付给申请人赵明朗工资 9770元。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 47条的规定,本次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 49条规定,被申请人有证据证明仲裁裁决有法定情形的,可以自收到本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
北京市延庆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公告
北京中体国职体育服务有限公司:2024年10月30日经本鉴定委员会专家组确认,你公司职工李娇娇已达到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标准十级。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北京市延庆区(2024年)劳鉴GS第00371号《劳动能力鉴定、确认结论通知书》。请你公司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北京市延庆区高塔街53号北楼101室劳动能力鉴定中心领取通知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以下证件挂失
盐城市亭湖区毓龙街道县前路社区残疾人之家遗失公章,声明作废。
盐城市亭湖区毓龙街道县前路社区残疾人之家遗失法人章,法人:顾加明,声明作废。
盐城市亭湖区毓龙街道县前路社区残疾人之家遗失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正、副本,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2320902MJ765863XA,声明作废。
谭良燕遗失保险执业证壹份,执业证号:00005541000000002021000104,声明作废。
黎花遗失太平洋保险公司执业证壹份,执业证号:00001536110200002023000034,声明作废。
陈怀水(身份证号:3601221954****2715)、陈勇(身份证号:3601221985****2711)遗失红岭花园二期7-3-302 室房卡、23-2-402室房卡,拆迀编号:北陈050,声明作废。
罗水苟遗失吉水县乌江镇冻江村洋元组的集体土地使用证,编号:1-10-136,土地性质:宅基地,声明作废。
登报电话:132567205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