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教刍议】突出公益普惠 让孩子们都能“上好园”
《工人日报》(2024年11月20日 06版)
新闻:近日,我国出台首部《学前教育法》,并将从明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学前教育法》详细规定了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对学前教育在安全管理、收费管理、经费预算、督导问责、质量评估、信息公开等方面的监管责任,为解决实践中的突出问题提供了法律依据。
点评:《学前教育法》的出台,实现了学前教育法律从“0”到“1”的突破,为办好学前教育提供了法治保障。
健全收费管理制度,加大政府对幼儿园收费的监管力度,这是学前教育公益普惠性的内在要求。学前教育法围绕收费标准和收费监管两方面对各级政府提出了具体要求。这有助于改变长期以来公办园收费过低、普惠性民办园收费不规范的局面。此外,对营利性民办幼儿园,政府要“引导合理收费,遏制过高收费”。这有助于解决不规范收费乱象,防止出现过度逐利行为。
这些规定为破解制约学前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深层次瓶颈问题、构建公益普惠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提供了法治解决之道,有助于进一步推动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沙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