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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 2024年11月21日 星期一

公告专栏

《工人日报》(2024年11月21日 02版)

(2024)甬仲字第554号

西洺磊(公民身份号码为3623012001****1515):申请人宁波旋旖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西洺磊的服务合同纠纷一案,本委已立案受理。因你下落不明,现向你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答辩通知书、仲裁权利义务告知书、举证通知书、仲裁风险提示书、仲裁员及仲裁庭选定书、仲裁员名册、仲裁规则等材料;并告知下列有关事项:一、本公告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为送达。二、举证期限、仲裁员选定为本公告送达之日起15日内。三、自本公告送达之日起第30日下午14时0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委第一仲裁庭开庭审理本案,届时无正当理由未到庭的则依法缺席裁决。

宁波仲裁委员会

刘凯、刘同付:申请人浙江高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刘凯、刘同付追偿权纠纷一案,本会已于2024年5月31日作出《裁决书》。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景仲裁字(2024)第3-131号裁决书。此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即发生法律效力,请你方自公告之日起十日内来本会领取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景德镇仲裁委员会

梁益杰:申请人浙江高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梁益杰追偿权纠纷一案,本会已于2024年8月26日作出《裁决书》。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景仲裁字(2024)第3-137号裁决书。此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即发生法律效力,请你方自公告之日起十日内来本会领取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景德镇仲裁委员会

皖安潜山劳人仲案〔2024〕138号

潜山富翔时装有限公司:申请人徐满香诉你公司劳动争议一案,本委受理后于2024年10月10日上午9时公开开庭审理,你公司经通知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庭,对你公司依法按缺席处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本委已依法作出皖安潜山劳人仲裁〔2024〕138号《仲裁裁决书》。裁决结果如下:一、申请人徐满香与被申请人潜山富翔时装有限公司于2022年1月23日解除用工关系。二、被申请人潜山富翔时装有限公司于本裁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一次性支付申请人徐满香鉴定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共计人民币40780元。三、驳回申请人的其他仲裁请求。因无法向你单位送达本案仲裁裁决书(皖安潜山劳人仲裁〔2024〕138号),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前来本委(地址:安徽省潜山市梅城镇潜阳路629号)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当事人对本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潜山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潜山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公 告

北京双腾泰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我委于2024年10月22日受理围劳人仲案【2024】第181-1、2、3、4、5、6、7、8、9、10申请人张福林等10人与被申请人北京双腾泰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第三人承德万格天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拖欠工资案,由于你公司下落不明,采取其他方式均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申请书副本、答辩(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通知书。申请人仲裁请求为:请求支付申请人张福林工资158800.00元、刘志敏工资124000.00元、代国有工资1800.00元、王艳军6800.00元、孙凤林6600.00元、张玉成2250.00元、赵士顿3410.00元、丁桂英1100.00元、张旭4000.00元、付桂申4500.00元。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公告送达期间不计入仲裁期限内。本案定于公告期满后2024年12月24日上午9时在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行政中心正楼负一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庭开庭审理。如届时你单位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庭审活动,本委将依法缺席审理。特此公告。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拍卖公告

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12月8日上午10时至2024年12月9日上午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taobao.com/0371/11,户名:郑州市七区人民法院)依法对位于金水区东风路38号同乐花园小区1号楼1单元4层西户进行公开拍卖活动。

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拍卖公告

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12月8日上午10时至2024年12月9日上午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0371/11,户名: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依法对位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电厂路70号1号楼3单元17层381号房产进行公开拍卖活动。

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催款催息公告

承借人:承借人1陈茂旺(身份证号码:3501111964****0314)、承借人2陈国钦(身份号码:3501021984****4156)、承借人3吴学新(身份号码:3501111969****0311)、承借人4万星(连江)置业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1225959986731)、承借人5福州达航投资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103084300552M)、承借人6福建万宝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122MA2Y99PA6G)。根据我司(即:出借方、抵押权人)于2021年12月21日与陈茂旺、陈国钦、吴学新、万星(连江)置业有限公司、福州达航投资有限公司、福建万宝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即:承借方、抵押人)签订的《借款合同》(编号:20211207002)的约定:自2021年12月23日至2022年1月1日止,承借方向出借方(福建华鼎典当有限公司)借款壹仟万元整(¥10000,000.00)。我司于2021年12月24日按约向承借方万星(连江)置业有限公司发放借款人民币壹仟万元整(¥10000,000.00),并多次电话、短信催促承借方陈茂旺、陈国钦、吴学新、万星(连江)置业有限公司、福州达航投资有限公司、福建万宝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交纳借款的综合收益及本金,但承借方未按时偿还借款综合收益及本金。截至2024年11月4日止,承借方尚欠借款本金、综合收益及违约金共计人民币约16855000元,并拖欠至今未能足额支付,已经构成严重违约。请你见报后立即向福建华鼎典当有限公司承担前述债务的清偿责任,特此通知。

联系电话:13609533033

福建华鼎典当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拍卖公告

受委托,定于2024年11月28日10时00分在本公司拍卖厅举行拍卖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苏州市南环东路857号201室/202室/203室/204室/301室/302室/303室/304室/305室/306室/307室/308室/309室/310室/311室/312室/313室/314室/315室/316室/401室/402室/403室/404室/405室/406室/407室/408室/409室/410室/411室/412室/413室/414室/415室/416室/501室/502室/503室/504室/505室/506室/507室/508室/509室/510室/511室/512室/513室/514室/515室/516室/601室/602室/603室/604室/605室/606室/607室/608室/609室/610室/611室/612室/613室/614室/615室/616/房地产,证载建筑面积3771.8㎡,国有证商业出让土地用权面积566.15㎡。

二、展样时间、地点:即日起至11月27日,标的所在地(预约看样)。

三、咨询竞买登记:有意向竞买的单位或个人请在2024年11月27日16时前携带营业执照或身份证复印件等资料到本公司办理报名登记手续,并缴纳竞买保证金10万元。

四、本公司地址:苏州市虎丘区滨河路687号新创8号工业大厦409室。

五、联系人:朱先生

联系电话:13862569999

江苏兜底拍卖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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