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专栏
北京正明和科技有限公司:本委受理王新航、武颖、王丽敏、郝宏丽请求你单位劳动争议案件(京延劳人仲字〔2024〕第1074、1075、1076、1151号):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改期出庭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即视为送达:此案定于2025年1月8日上午9时在北京市延庆区高塔街57号本委第一仲裁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委将依法作缺席裁决。
北京市延庆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禹州市国光陶瓷有限公司:本委已依法受理申请人程文彬与你单位工伤保险待遇一案。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单位送达法律文书: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及开庭通知书等材料。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十日内:逾期不影响仲裁程序进行。本委定于2025年1月7日9时30分开庭审理本案:开庭地址为禹州市大禹像西就业局405室。请你单位准时参加庭审: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本委将缺席裁决。庭后3日到本委领取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联系电话0374-8285969。
禹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张睿(5002241997****4213):本院受理周长凤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渝0151民初4959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第二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法院
(2024)甬仲字第340号
洛绒扎姆(5133362005****2029):申请人宁波千优文化传媒有限责任公司与被申请人洛绒扎姆的服务合同纠纷一案:本委已立案受理。案件经审理:本委已作出裁决。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甬仲字第340号裁决书。此裁决自作出之日起即发生法律效力:请你自公告之日起十日内来本委领取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本委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江澄北路487号宁兴财富广场A座八楼
联系电话:范孟灵 0574-87284633
宁波仲裁委员会
公 告
武安市武安镇豪福黄金饰品店:本委已受理史娇诉你单位确认事实劳动关系劳动争议一案(武劳人仲案[2024]370号)。经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劳动仲裁申请书副本、答辩(应诉)通知书、仲裁庭组成人员和开庭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为本公告期满10日内。本委定于2025年1月9日上午9时在本委仲裁一庭(河北省武安市矿建路146号人社局南楼301室)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本委依法缺席裁决。特此公告。
武安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委员会
2024年11月22日
公 告
宁波杭州湾新区鑫辉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我局已于2024年11月12日依法受理申请人杨柒海于2024年11月11日向我局提出其本人的工伤认定申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宁慈工举【2024】05042的《工伤认定举证通知书》。依照国务院第586号《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九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8号《工伤认定办法》第十七条规定:“职工或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用人单位拒不举证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受伤害职工提供的证据依法作出工伤认定结论。”请你自本举证通知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局提供相关证据。逾期不提供:本局将依法作出工伤认定结论。特此公告。
慈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1月22日
宁波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4)浙0291破11号
宁波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根据浙江商安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的申请于2024年10月12日裁定受理浙江商安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北京德恒(宁波)律师事务所为浙江商安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浙江商安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于2025年1月13日前:向浙江商安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通讯地址:宁波市海曙区月湖金汇小镇崇教巷17号;邮政编码:315000;联系人:徐律师 19883107857)申报债权。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本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浙江商安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浙江商安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有关浙江商安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财产的保全措施应当解除:执行程序应当中止;已经开始而尚未终结的民事诉讼或者仲裁应当中止:在破产管理人接管浙江商安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财产后:该诉讼或者仲裁继续进行;有关浙江商安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的民事诉讼只能向本院提起。浙江商安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财务管理人员及其他经营管理人员:依法应承担相应义务:妥善保管并自公告之日起15日内向管理人移交浙江商安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主要财产、账册、重要文件等:如逾期未移交或上述主要财产、账册、重要文件等毁损、灭失导致浙江商安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无法清算或者造成损失的:须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宁波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定于2025年1月14日上午9时30分在宁波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第二审判庭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债权人会议时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十月三十日
注销公告
邹平市天一酷码培训学校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626MA3PYJ395T、教民:137162670000949)经股东会决议:拟向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并成立清算组。请债权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45日内向本单位清算组申报债权: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逾期不申报者视为自动放弃。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13287396526
邹平市天一酷码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22日
公 告
益阳市赫山区赫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职工姚贵华同志:请你自登报之日起限15个工作日内回单位上班。逾期未回单位上班且超过15个工作日:我单位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相关规定解除劳动关系:特此公告。
益阳市赫山区赫山街道社区卫生
服务中心
2024年11月22日